1.交城县会立乡原副乡长兼代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郭保平、原村委会主任马爱军非法占有并支配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郭保平、马爱军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过程中,采取伪造项目资料、以原有牛冒充项目购牛、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50万元,并将其中15.24万元非法占有并支配。郭保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二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2.中阳县暖泉镇庙沟村原村委会主任郑侯宝贪污专项财政资金、虚列开支、变相报销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郑侯宝采用虚报项目工程的方式,套取一村一品项目资金7万元据为己有;以某园林绿化公司名义虚假报账19万元,将其中0.49万元据为己有;以虚列开支等方式套取惠民专项资金25.68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郑侯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3.临县玉坪乡玉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常贵虎、原村委会主任常志斌、原报账员常勤则贪污退耕还林巩固蔬菜种植扶贫项目款、转移支付资金,企图套取谷子高产创建项目补助资金,不及时上报已故低保户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常贵虎、常志斌、常勤则采用虚报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退耕还林巩固蔬菜种植扶贫项目补助资金2.54万元据为己有;采用虚列人工工资花名、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转移支付资金1.25万元,并将其中1.14万元据为己有;合谋编造114户218.5亩虚假种植亩数花名表通过项目验收,企图套取谷子高产创建项目补助资金,因其他原因未能得逞;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已故低保户7人,致使其中5人去世后仍继续享受低保金共计0.66万元。常贵虎、常志斌、常勤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4.文水县南武乡北明阳村党支部书记陈学银违规发放救灾款问题。2017年3月,陈学银在上报2016年救灾名单时,违规将村内部分党员和工作人员共40人上报为受灾群众,1万元救灾款拨付到位后,按照村主干400元、党员工作人员300元、一般工作人员200元的标准发放。陈学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岚县上明乡瓮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康国珍私分、闲置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康国珍在国家扶贫切块资金没有项目收益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该专项资金中的1.05万元私分给14户贫困户,以此来安抚贫困户,以掩盖贫困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履行扶贫工作责任不力,将扶贫切块资金7万元长期闲置。康国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兴县蔡家崖乡白家山村村委会主任张引前暗箱操作将自己列为贫困户问题。2014年,张引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八不进、两不准”的评议规定,暗箱操作将自己加入白家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造成不良影响。张引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吕梁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吕梁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29
1、孝义市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正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员额法官侯王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2月6日中午,侯王平在办理原告秦广鑫起诉被告孝义市胜溪街道办事处和平庄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中,违规接受原告秦广鑫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德旺的宴请,侯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汾阳市煤管中心副主任侯广仁、高文河等8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3月9日,侯广仁、高文河带队到正升煤业检查是否存在私自开工情况和停产整顿情况。当日中午,在侯广仁的提议下,侯广仁等8人在监管单位正升煤业食堂接受宴请并饮酒,被巡察组发现。侯广仁、高文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煤管中心主任助理朱学礼、行业基建股股长郭志伟、安监站站长王颖、行政审批股股长何殿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防治水股股长王益栋受到警告处分;对劳动用工股副股长蔚全贵诫勉谈话。
3、吕梁市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朱家店煤矿矿长冯冬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冯冬生任职期间,长期超面积占用60.41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晋办发〔2015〕30号文件中省属企业其他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50平方米的规定,冯冬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文水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成新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18年元旦前,文水县残联在出台《2018年元旦、春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时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在方案中存在“对出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等不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检查措施,成新安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成新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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