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和全国民政会议精神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
和全国民政会议精神
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落实工作
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
5月24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第120次常委会议,传达全国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座谈会精神、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山西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我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党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要认真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重大要求,落实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扩大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等新部署。要把干部任用条例贯彻于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办法选人用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主线,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的过程,成为激发干部队伍动力活力的过程。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民政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为民政部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更好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回头看”反馈意见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督察整改工作予以肯定,同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工作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实际行动,也是我省推进绿色发展的内在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责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工作标准,实施精准治理,努力实现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服务体系,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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