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黄色预警来了!局地37℃……
山西省气象台2019年7月1日16时45分发布高温黄色预警,预警区域:太原、临汾、运城、吕梁、晋中、晋城。
未来三天预警区域内将连续出现35℃以上,局部37℃以上的高温天气。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山西省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延伸阅读:高温天气需要了解高温补贴
炎炎夏日
不少工作人员还在户外工作
我省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领不到应如何维权?
山西省现在的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240元
绿豆汤等解暑品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应领未领者可向人社部门举报
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所谓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我省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常常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 一是用西瓜、绿豆汤等解暑品冲抵高温津贴,这是不对的。
◆ 二是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按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高温津贴
必须从用人单位的成本中列支
职工所领取的
最低工资中不包含高温津贴
因为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所以根据有关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种仲裁时效,所以员工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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