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了!这个好消息不仅属于科研人员!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对于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在全省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为实现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科技创新支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省科技厅副厅长 牛青山:
《方案》在指导思想部分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部署安排,坚持尊重规律、问题导向、分类评价、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为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创新支撑。
这次《方案》的出台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发文层次高,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科技评价改革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二是内容系统全面,文件涵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多个方面,但又通过“分类评价”这条主线将“三评”工作组成有机整体。三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文件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对科研人员反映在项目指南、评审过程、评审专家、成果验收、人才评价标准、人才流动、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都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含金量的改革措施,是近年来针对科技评价改革而出台的规格最高、内容最全面、工作部署最系统的一份指导性文件。
与全国各省、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和创新:一是在优化科研项目立项方式改革方面,提出“对事关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可采取‘揭榜制’等方式在国内外招标”“逐步形成竞争择优、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揭榜制’和后补助等方式有机结合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体系”。二是在优化评审专家的选取使用方面,提出“合理确定评审专家遴选条件和专家组组成原则,以同行评审为基本原则,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项目,应选取活跃在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扩大企业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比重”。三是针对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提出“优化整合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建立人才计划申报查重机制,防止违规申报、重复申报和重复支持” “科学设置科技人才计划,加强与国家各类人才计划的衔接”等内容。四、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考虑
科技厅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解读。通过新闻媒体、政策答疑、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努力让执行部门精通政策、科研人员掌握政策、社会公众知晓政策。二是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方案》强调可操作性,不少政策措施规定十分明确,相关单位可以直接落实。同时,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落实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特别是要抓紧制定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形成落实的“组合拳”和完整政策体系。三是督查推动落实。《方案》发布实施后,科技厅将加强跟踪调研,掌握工作进展,指导、推动各地方、各部门贯彻落实。同时,还要广泛听取一线科研人员等各方面对改革落实情况的评价意见,改进完善落实工作,确保改革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各项实招硬招切实惠及广大科研人员。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处长 王晋斌:
刚才牛青山副厅长在介绍文件内容的时候已经讲过了,这次的方案发文规格和层次高,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科技评价改革文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
往年科技计划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不够。二是科技项目的形成机制还不够科学,项目来源路径单一,政府主动布局、悬赏、地方和各部门推荐等多元化项目来源有待加强。三是科技项目灵活高效的资金管理方式落实不够。四是科技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全链条规范化管理需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方案》在“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中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是项目指南形成阶段,提出“项目指南内容要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积极对接国家科技创新重大战略,更好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科技创新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反映各方科技创新实际需求。提高指南的科学性,不同科技计划类别采取差异化的指南形成机制”,就是在项目指南编制阶段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克服重复立项等问题。
二是在组织立项阶段,提出“对具有明确战略目标、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的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三是对事关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可采取“揭榜招标制”等方式面向国内外招标。
四是在项目评审阶段,要求针对不同立项主体和立项方式等,采取分类评审方式,建立项目评审全程留痕记录机制,实现评审和立项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等等。
同时我们在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提升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规范科研项目验收、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落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方面也提出了改革举措,形成覆盖项目评审全过程的监督评估机制,以此来优化项目评审管理各个环节。
另外,我厅为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即将出台《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形成机制;体现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新举措,明确重点研发计划管理采取全年常态化申报、分批评审立项的组织模式;明确了经费预算调整自主权,明确了技术路线调整的自主权等相关内容,在实施层面全链条规范项目评审。
省科技厅外国专家局局长 石通兆:
人才是第一资源。科技人才是科学人才和技术人才的总称,是在社会科学技术劳动中,以自己较高的创造力、科学的探索精神,为科学技术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较大贡献的人。近年来,我省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政策环境日益完善,科技人才总量保持稳定,人才结构日益优化。据统计,到2017年底,全国R&D(研究与开发)人员总量621.4万人,我省有68669人,占到全国的1.1%。其中,科研机构5634人,高校14574人,企业46551人,其他单位1910人。企业占比达到67.79%,体现了企业的R&D活动主体地位。
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三评”改革方案,深化了我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政策。
一是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在人才评价过程中,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等的限制性条件,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克服评价结果终身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引导人才良性竞争和有序流动,探索人才共享机制和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培养补偿机制。
二是统筹优化和科学设置人才计划。《方案》提出要全面梳理现有人才政策,优化整合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建立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防止违规申报,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
三是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遵循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针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特点,建立以科技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重点解决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四是落实用人单位科技人才评价主体责任。以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为目的,提出要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管理体系。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需要自主评价人才、组建团队。
五是加大对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的稳定支持和薪酬激励力度。对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基地的全职科研人员和团队给予持续稳定经费支持。引导和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完善基本科研经费的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倾斜支持。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收入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省科技厅副厅长 牛青山:
来源: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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