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第24次党委会前置研究、第13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8月13日,国资运营公司批复了太钢集团等18户省属企业上报的“六定”改革实施方案。这是继太重集团之后的第二批获批省属企业。目前,已有19户省属企业“六定”改革方案获得批复,占全部省属企业的86%。
此次获批的18户省属企业分别是:
经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第24次党委会前置研究、第13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8月13日,国资运营公司批复了太钢集团等18户省属企业上报的“六定”改革实施方案。这是继太重集团之后的第二批获批省属企业。目前,已有19户省属企业“六定”改革方案获得批复,占全部省属企业的86%。
此次获批的18户省属企业分别是:
定机构方面:
定职数方面:
总经理助理级管理人员,各省属企业配备数量均不超5人。
中层、基层管理人员,太钢中层管理人员控制在50人以内,基层管理人员控制在42人以内;
汾酒集团及其汾酒股份中层管理人员控制在64人以内,基层管理人员控制在48人以内;
焦煤、同煤、阳煤、晋煤、晋能5户煤企,除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人员职数执行省纪委监委规定外,其余20个机构配备中层正职20人,中层副职40-50人,基层管理人员均控制在60人以内。定员额方面:
定机制、定薪酬、定任期、调整规范机构职务名称等方面:
省委省政府开展省属国有企业“六定”改革,是深化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市场化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紧密融合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省属企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国资运营公司党委要求,获批省属企业要严格落实批复意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紧组织实施,规范有序推进,为提升省属企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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