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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继续给来并工作人才发放“大红包”,时间是……
✦ 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为: 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 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并满一年的在职(聘)人员。
✦ 生活补助标准为: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补助5000元、3000元和1500元。
✦ 租房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补贴1200元、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补贴1000元。
✦ 学费补贴标准为: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并工作当年补贴18000元。
✦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标准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助;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均为2年。
申报时间为9月15日—10月20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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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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