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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标准化综合改革有法可依
山西:标准化综合改革有法可依
标准是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山西作为全国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由省人大审议通过《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立法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引领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山西省标准化条例》
共七章44条
主要围绕解决我省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
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把握改革方向
立足我省实际
从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
《条例》细化了对各级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化工作中的职责,使其职责明确、形成合力。
《条例》还明确把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任务考核考评体系。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技术标准,应纳入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奖范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采取得力举措,充分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引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实体经济优化结构,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下一步,我省还将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协调推进14个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增加中高端标准有效供给,增强对标准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促进经济发展,推动转型升级。
文稿 | 郭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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