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忻州人大常委会公告!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袁小波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忻州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杨梅喜的忻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艮生的忻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王雁玲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文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温建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温建军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月娥、武宪堂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月娥、武宪堂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范晋昌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1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范晋昌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贾宝珠、吕少春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贾宝珠、吕少春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太原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为使选民登记全面准确,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选民登记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二、在农村或城镇居住的选民,应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
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职工或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其下属单位分驻本市不同行政区域的,一般应分别参加驻地选区的选民登记。集体派往外地工作、学习、培训的人员,单位可受所在选区委托,责成专人前往派出人员所在地组织选民登记。
四、离退休人员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本人要求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选区登记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后,也可在原工作单位所在选区登记。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在现居住地所在选区登记。
五、户口不在现居住地的选民,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
六、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我市的,可以参加原籍地、现工作所在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登记和选举。
七、选民登记的时间,由各县(市、区)选举委员会规定。各县(市、区)的选民,应在2月26日前主动到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依法参加选举是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一位公民都应珍视自己神圣的选举权利。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选举工作机构都要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这次选民登记圆满完成。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太原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为使选民登记全面准确,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选民登记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二、在农村或城镇居住的选民,应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
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职工或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其下属单位分驻本市不同行政区域的,一般应分别参加驻地选区的选民登记。集体派往外地工作、学习、培训的人员,单位可受所在选区委托,责成专人前往派出人员所在地组织选民登记。
四、离退休人员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本人要求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选区登记的,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后,也可在原工作单位所在选区登记。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在现居住地所在选区登记。
五、户口不在现居住地的选民,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后,可在现居住地选区登记。
六、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我市的,可以参加原籍地、现工作所在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登记和选举。
七、选民登记的时间,由各县(市、区)选举委员会规定。各县(市、区)的选民,应在2月26日前主动到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依法参加选举是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一位公民都应珍视自己神圣的选举权利。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选举工作机构都要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这次选民登记圆满完成。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综合来源:太原日报 忻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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