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联合检查站!紧急寻人!山西多地发布公告……
第49号广大居民群众: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4日起,在榆太路与太原交界处(振东药业门口)、迎宾西街与太原交界处、916 县道与太原交界处、涂水大街与太原交界处(太原—榆次方向)设置疫情防控临时检查站,对进入榆次区所有车辆和人员进行疫情防控联合检查,对所有司乘人员开展体温检测、“三码联查”(行程码、健康码、核酸证明)。对高、中、低风险区及重点涉疫地区来返人员严格执行山西既定政策。对太原离并人员(不含外地中转旅客),须凭山西健康码绿码,并持有前三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对于无身份证或本人身份证与健康码、行程码不符合的,或者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一律严格查验。个别特殊人员(如无手机的老人及小孩等)须填写相关信息登记,由公安进行调查核实,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人员信息不如实填写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设卡查验期间请广大居民群众予以配合,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对强行冲卡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检查站取消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54-3368268、3368656。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3日关于寻找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接触者的紧急通告
第82号
广大群众:10月3日,晋中市太谷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确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做好与上述人员有重叠活动轨迹人员排查,现将该名人员活动轨迹通告如下:9月29日08:30—09:30从范村镇闫村家中自驾车至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09:30—20: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卖菜,三餐在市场流动推车处购买。20:00—21:00从太原市返回范村镇闫村家中,后未外出。9月30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5:30—16:40在范村镇闫村收菜。16:40—18:00在范村镇西仉村收菜。18: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0月1日07:00范村镇闫村收菜。08:20—09:00从范村镇闫村家中自驾车至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09:00左右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09:00—19:20左右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河西农副产品市场蔬菜区小车区三条北9号卖菜,两餐在市场流动推车处购买。19:20—20:20左右从太原市自驾车返回范村镇闫村家中。21:20分左右到闫村学权收菜点,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0月2日09:00左右在范村镇闫村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0月3日09:00在范村镇闫村核酸检测点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请上述时间段有行动轨迹重叠的人员,立即联系太谷区疫情防控办(0354-6223354)或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4日
阳泉市盂县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密接轨迹:
2022年10月3日9∶40左右至12∶30左右与其它3人拼车乘坐白色轿车(晋C5883F),从阳泉旧火车站出发,目的地阳泉北站,其它3名同乘人员,付款记录(1人2022年10月3日12∶28∶13,付款金额30元、2人一行2022年10月3日11∶29∶14,付款金额40元)。
请以上3名同乘人员,立即联系当地疫情防控办或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353-8188115 阳泉市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0353-6062636 阳泉市平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0353-2165157 阳泉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0353-5678973 阳泉市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0353-6696001 阳泉市郊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3日
运城市盐湖区发布通告,4日至6日连续三天进行区域核酸筛查
2022年10月3日,继河南省许昌市阳性确诊病例曹某某在盐湖区有活动轨迹之后,接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推送协查函,延安市宝塔区阳性病例张某某在盐湖区有活动轨迹。鉴于运城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人员复杂、流动性大,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尽快管控各类接触人员和风险点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4日——10月6日连续三天在盐湖区进行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在盐湖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籍人口等)均需自觉接受核酸检测。
二、检测时间及范围
核酸检测期间,中心城区所有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等场所一律只进不出。6:30开始进行核酸采样。
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保障工作人员及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志愿服务者,要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务必6:00前准时到岗。
三、注意事项
1.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全区实行交通管控。高铁站、火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公交车、出租车全部停运。全区保供、应急、医护防疫车辆凭证通行,保供企业“点对点”接送,其他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2.区域核酸检测期间,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KTV、网吧、电影院、游泳馆、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校外辅导部一律停课。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3.各乡镇(街道)、各社区要组织发动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商超农贸市场、沿街门店、城中村出租房公寓、厂矿企业等场所人员自觉接受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全覆盖。
4.请村(居)民根据组织安排,检查好各自“晋快检”信息,无“晋快检”的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无身份证人员),有序前往检测点接受采样。特别提醒: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得参加核酸筛查。
5.与阳性确诊病例曹某某、张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自觉向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就近到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
6.接受核酸检测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将赋码受限。对干扰检测秩序、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运城市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运城市盐湖区发布交通管制紧急通知
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0月4日至10月6日,盐湖区连续三天开展区域核酸筛查检测”的部署要求,特就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0月4日早6时至10月6日14时在主城区实施交通管制,各类车辆及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
2.城区出租车、公交车全部停运,各交通卡口人员、车辆,原则上只进(城)不出(城);
3.交通管制期间,对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媒体曝光;
4.医疗救护、抢险救灾、保供防疫等特种车辆及核酸采样工作人员(持凭证)不受限制。
2022年10月3日,接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推送协查函,延安市宝塔区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张某某在盐湖区有活动轨迹,具体为:
9月29日20时,驾驶蒙B86464货车在运城下高速,经停高速西口货车营地
9月29日21时,进入运临路运城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后在车上休息
9月30日8时左右,在市场上卫生间(同时有2人,具体人员信息不详)
9月30日11时30分,在市场买食物
9月30日18时23分,在市场核酸采样
9月30日22时26分,在市场核酸采样
10月1日9时25分,市场核酸采样
10月1日10时左右,去过市场卫生间
10月1日21时30分,离开运城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
请上述时段在运城市水果蔬菜批发市场采购或停留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务必落实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鉴于近日我省多地输入病例均有新疆旅居史,主要为大货车司机,特别提醒9月25日以来,所有省外大货车司机特别是来自新疆、甘肃、宁夏等重点涉疫地区入返盐人员,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
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始终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存在瞒报、谎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359-8820513、5751359
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59-2061287、8812002
运城市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综合来源:本台晋中记者站 盂县融媒体中心微公号
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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