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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乱吹500年】路易十四的苦心,你可看懂?

2017-04-30 五星出东方 五星出东方

【西风乱吹500年】路易十四的苦心,你可看懂?

 

人称“太阳王”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Louis XIV of France, 1638-1715),做了七十多年的国王(1643-1715),打了半辈子的仗,说是穷兵黩武不为过,然而在他死后,王朝仍然持续运转了七十多年(1715-1789)。

国虽大,好战必亡,波旁王朝也不例外。然而毕竟没有立即灭亡,可见那时的法国还是有些家底的,能撑得起半个世纪的连年战事。

 

一切战争,都是经济战。法国之前,西班牙也曾满欧洲耀武扬威,那也是跑出去劫掠美洲发了大财,才抖起来的。

法国也使出全身解数拓殖,却没能挖到那么多金矿。显然,一味指望抢劫,是不可能的,必须发展自身的经济。

 

那时,重商主义在西欧诸国很受重视。大家普遍认为,一个国家强大与否,经济、政治、军事等力量的强弱,都取决于掌握的货币数量多少,两强相遇钱多者胜。

所以,为了获取更多货币,各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都是在尽力增加出口,减少进口。

——好,这就是路十四的目标。

 

那年月,纺织品是出口大宗商品,而纺织原料:棉、麻、蚕丝、羊毛等等,都需要农业生产支持。

没说的,政府积极推行一系列政策,推广棉麻桑的种植,并改进羊的品种。

 

然后是制造业,为了有效组织生产,中央政府亲自出面,组建王家工厂、造船公司等等。

不过法国制造业的整体水准,在欧洲,也就是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如果说,英美发展制造业,是闭着眼睛打了个满环;西葡两牙是完全脱靶,根本没摸着边;那么法国就是个5环……虽然命中了靶子,却也不过是,比4环多一环,比6环少一环。

 

路十四还实行了不少政策促进商品流通,比如:取消了部分国内关卡、开凿运河、兴修道路、统一税收,等等。

 

——这么多决策,都需要全国一盘棋,归于中央统一调度。而那时的法国,为了保证中央决策能顺利推行,第一重要的事情,自然是协调国内大小贵族的关系

 

路十四,或者说中央政府,决意已定,就是绝不能让法兰西成为各自为主各行其是的散渣渣一地碎片,一定要统一,统一,统一,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目标明确,剩下的就是手段问题了,总之,就是软硬兼施,硬的不行软的来,软的不行硬的来……管你白猫黑猫,能统一法国就是好猫……

 

硬的一手,前篇已经写过了,一个字:打,两个字:狠打,打到地方贵族再没能力叫板中央为止;

软的一手,则是收买拉拢,把贵族弄到宫廷做侍臣,管理王室家务,依据社会等级,建立一套宫廷礼仪制度,只要照章行事,保证好吃好喝好招待,有钱有名有地位。

随便举个栗子的话……看过《罗马假日》的,应该都记得那个侍奉公主的是“伯爵夫人”——尽管电影故事纯属虚构,但是这一情节却来自真实的宫廷生活。

然而,作为中国人,你有没有想起“周礼”……对的,路十四的制度,其实不过是“礼仪之邦”、“礼治天下”的山寨版。

礼制,公元前11世纪的中国西周,就已经完全成熟的制度,在漫长的2800年后,在公元17世纪,法国,终,于,学,到,了,一,点,皮,毛!

可不是一点皮毛么……西周的礼仪制度,至少从公元前11世纪,延续到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跨越足有三个世纪,而路十四的那套呢,他死后没过三代,就“礼崩乐坏”了……

 

礼仪制度,不仅仅是好看花哨的表面形式,在花哨的表面仪式之下,是坚固真实的社会政治。

这里有一个富丽堂皇的见证者——凡尔赛宫

凡尔赛宫,随便一本西方建筑史都有介绍,这里就不重复那些溢美之词了,只强调一句:凡尔赛宫的使命,决定了它必须富贵华丽,必须声色犬马,必须纵情声色,必须让一帮乡下来的土贵族大开眼界,玩得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因为只有把他们伺候舒服了,路十四才能顺利地把自己的提议推销给他们——诸如统一税制,诸如修通运河,诸如对非必需的进口产品(咖啡、烟草等)加税……

话说,这不就是贿赂吗?有没有搞错,国王贿赂贵族?

没错……中国古话说得好,县官不如现管。国王又如何,你管不到别人那一亩三分地,要推行自己的政策,可不就只能剑走偏锋呗……

其实,再往前翻翻历史,你也会发现,这种国王对贵族的妥协、贿赂、讨好,也不是路十四的发明,甚至也不是法国特色,欧洲古已有之——那怎么办,整个欧洲就是一地碎片,大小贵族各自划出大大小小的圈,谁也打不死谁,谁也管不了谁,不妥协,又能怎样呢?

——这就是西方那套所谓“民主”、“共议”的本质!

 

再话说,凡尔赛宫的设计出发点,就是必须要让土贵族们一见之下,立刻倾倒:“城会玩(你们城里人真会玩)”,之前俺们简直都是白活,这才不枉天上人间……啊呃,串词了。

咳咳,说到路十四的玩法……不是只弄一堆美女卖肉,那不行的……你把法兰西国王当什么啦?你当土贵族没见过女人么?赤条条红果果的女人有啥稀罕?别忘了那年月的贵族还有“初夜权”(法语:Droit du seigneur),对光屁股妞儿早见惯不怪了好嘛?

稀罕的是各种花里胡哨巧夺天工的花式玩法,所以必须要有艺术……艺术你懂么?

 

不管那些半瓶醋的艺术理论家怎么忽悠,都改变不了路十四时代的艺术,就是为政治服务的事实——其实……纵观西方艺术史,有哪个时候的艺术,是真正独立,只为精神愉悦,无功利的创作吗?

你信不信这答案是——没有?

不信也罢,继续追帖就是了……或者你可以自己去找栗子去……别找那些什么梵高之类的,都已经馊了酸了被玩坏了的破栗子哦……那些破玩意,只能忽悠忽悠涉世未深的小清新,遇见俺的柳叶刀,轻轻一戳,就瞎了哈……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回到路十四时代的艺术。

 

首先是音乐、舞蹈、戏剧、文学的集大成者——芭蕾。

芭蕾规则,就是在17世纪的法国宫廷逐渐成形的,时至今日,有关芭蕾的术语,几乎全都来自法国,包括“芭蕾”这个词。

比如,英语里的“Ballet”,不能照搬一般英语单词的拼读习惯,念成“拜蕾特”,因为这词是从法语转来的,法语的发音规则,末尾的辅音字母不发音,所以发音就是“拜蕾”。

 

路十四时候的芭蕾,还不是我们熟悉的样子,倒更像“化装舞会”:王公贵族夫人小姐们,自己粉墨登场,扮演各种角色。

关于路十四“太阳王”这个称呼,还有一种解释,是说他少年时曾在舞会上扮作阿波罗,从而得到了这一外号。

是耶非耶,姑且不论,不过,路十四确实喜欢扮成各种希腊神话形象,不止是小时候,也不止在舞会上,不仅自娱自乐,还要画家把他的各种扮相画下来。

扮作宙斯的少年路十四:


奥林匹斯诸神,其实就是路十四一家: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cosplay,可不是路十四个人的小爱好,这是经过深思熟虑和精心选择的行为。

路十四是谁,那可不是见个“艺术”幌子,就晕里晕乎找不到北的大傻帽,他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巴洛克艺术大师贝尼尼为路十四做的雕像,一如既往的英武华丽,结果却很不讨喜,路十四对此态度冷冷淡淡,爱搭不理。


这尊雕像之后,贝尼尼还做过一尊路十四骑马像,然而路十四的反应呢,简直是愠怒,一度想砸毁算完,后来在经他人劝说,又找工匠加以改造,雕像才得以保留,给扔在凡尔赛宫一个暗不擦擦的角落里,现在看到的就是这样——


与原汁原味的贝尼尼雕塑对照一下,那种贝尼尼特有的轻盈动态,在改造版里被破坏殆尽,神韵尽失——


贝尼尼: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呵呵,其实呢……路十四此举,还真是指桑骂槐……

贝尼尼是教皇跟前的红人,而路十四呢,一直和教皇较劲(较劲的原因很好理解: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路十四要“朕即国家”,当然不欢迎头上多个指手画脚的教皇)。

这种较劲在艺术风格方面的典型表现,就是教皇推崇巴洛克,路十四力推古典主义——贝尼尼作为巴洛克的一代宗师,能从路十四这里得到好气儿,才怪哦……

 

但是,这事也真不能说贝尼尼没眼力劲,热脸贴冷屁股什么的,因为人家一直是好好的在罗马跟着教皇做事,去法国,是路十四亲自请了去的。

所以这事打脸的意味就很明显了:把教皇的红人弄到巴黎,却又各种冷落各种嫌弃,说白了,就是不给教皇面子,而已。

 

可怜的贝尼尼……纵有绝技在身又如何,还不是被权势阶层捏在手心里,揉圆搓扁,全随别人愿。

 

另一方面,路十四之所以选择古典主义,当然也不是心血来潮的信手拈来。

古典主义的特征,姑且先借18世纪德国美学家温克尔曼的概括:“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

也就是说,要高端大气上档次,不要夸张的动态,不要浮华的堆砌,奢华可以有,但不能张扬咋呼,要低调,要庄严,要有内涵,不能轻佻。

这么多话再说白了,就是要有——规矩

多有意思,礼仪制度就最讲规矩。所以完全可以说,古典主义和礼仪制度,就是同出一辙,同一豆荚里的两颗豆。

 

去看看古典主义的绘画,与其说是画出来的,还不如说是“算”出来的:为追求“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效果,就要采用稳定的三角形构图;要最和谐的视觉效果,就要采用0.6181的黄金比例(比如人体,以肚脐为界,上下半身之比,就要黄金比例才最和谐);再有,各种光影效果:亮面、暗面、明暗交界线、高光、反光……所有关系,基本都不是“看”出来的,而是“分析”出来的。

所以,古典主义是一种极其理性的画派,和数学有一拼,抽象思维不好,不会“分析”,绝对是画不好的。

 

这些条条框框,并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哪个天才独创,而是集中了许多学者之力,联手合作共同制定,最后又经过路十四的审批,才推广到各个学术机构和艺术学院,成为真正的“规矩”。

路十四专门设立了一系列机构,就为研究这些事儿,这些机构的统称,就是“法兰西学院”(法语:Institut de France;英语:Institute of France)。

包括1648年成立的绘画与雕塑学院(法语:Académie de peinture et de sculpture;英语:Academy of Painting and Sculpture)、1669年的音乐学院(法语:Académiede musique;英语:Academy of Music)、1671的建筑学院(法语:Académie d'architecture;英语:Academy of Architecture),等等。

这些学院都叫“Academy”,含有“导向正规之路”的意思,也就是说,这就是些设立标准、制定规矩的机构。

左右都是规范规矩,路十四时代就是个立规矩的时代……还有成立于1663年的人文学院(法语:Académie des inscriptionset belles-lettres;英语:Academy of Humanities),以及1666年的科学院(法语:Académie des sciences;英语:Academy of Sciences),等等。

人文学科、自然学科都齐了,至今法兰西学院仍然是法国顶尖学术机构。

 

一样米养百样人,有学者,有庸人。

对一票大脑空空的土贵族而言,古典主义也好,学术高度也好,都是附庸风雅的端架子——摆出一副尊重艺术尊重学术的样子,显得自己很有品位,而已。

懒得装样的时候,自然是富贵温柔、世俗享乐。凡尔赛宫的夜夜笙歌,否定了假模假式的教会束缚,也剥夺了贵族的兵权——所以丝毫不用奇怪,下一个风靡法国宫廷的艺术风格,就是粉白黛绿、娇媚艳情的罗可可。

 

把地方兵权化解在纸醉金迷中……这招数,有没有很眼熟?作为中国人,你有没有想起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

相似是有的,但是,路十四比赵匡胤苦得多。

因为路十四面临的状况,比宋太祖多得多。

 

宋太祖那时候,大一统观念早就深入人心。

“华夏一统”的概念,若是从夏商周算起,到赵匡胤时代,已经有三四千年,即使从秦始皇大一统王朝算起,也有一千多年——这是庞大深厚的群众基础,没有谁能随便挑战。

实际上,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并不是简单循环,而是在分分合合中,越来越趋向统一。

几个分裂时期,用时是越来越短:

春秋战国时期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跨度549年;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分裂,是从公元220年曹丕称帝,到公元589年隋朝灭南陈,跨度369年;

五代十国时期,则是从907年大唐帝国灭亡,到979年宋太宗灭北汉,只有72年,100年都没有。

960年,赵匡胤黄袍加身,随后势力范围迅速扩大,呈摧枯拉朽之势,统一全国指日可待——这时,和平稳定的社会就在眼前,搞分裂已经不得人心,纵然有人起兵造反,也反不出个所以然,只能把自己赔进去。

出席宋太祖宴会的众将领,都不是傻瓜,对世事局势,心里都明镜似的。当他们发现,皇帝居然把自己与“谋反嫌疑”扯上边,那么,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赶紧撇清洗白,能躲多远躲多远。

这就是为什么众将领一听说宋太祖的倡议,便立刻从命,毫不犹豫——其实,那场解除众将兵权的宴席,是否真的存在过,史学界仍有争议,但无可争议的是,中国自宋代之后,都是集中军权的社会制度,纵有王朝更迭,再无长期分裂割据状态。

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大一统,就是几千年来形成的大势,没谁能阻挡,赵匡胤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节点,给了合适的临门一脚,而已。

 

路十四拿什么比?他面对的,是一堆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土贵族,“领主的领主不是我的领主,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那时的法国屁民,看到的是:按着自己脑袋收税的,是土贵族;揪着自己脑袋去打仗的,是土贵族;占据领地上每个女人初夜权的,还是土贵族……即使是土贵族领地上的一座破磨坊,也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卫队不可进”——国王是谁?不认识;国王的权威?在哪?所以反了又怎样?不怎样。

只要土贵族一声令下,分分钟就可以纠集起自己的军队直接开拔,即使打不过国王,也足以把国王的政令砸得稀里哗啦,成事可能不足,败事绝对有余。

于是,丝毫不用奇怪:路十四要建设伟大的法兰西,就只能对土贵族又打又拉,软硬兼施。

 

同样是软刀子切割地方兵权,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是不容置疑的命令;路十四的凡尔赛宫沙龙却更像是贿赂和收买。

无它,实力不同而已。

 

路十四的苦,还不止于此。

他还要做秦始皇的工作,甚至是比秦始皇还要早期的工作——统一语言,在全国范围推广标准法语。

隔了快两千年,秦始皇,仍然足以让路十四羡慕死——秦始皇做的,只是“书同文”,也就是把诸如“回字的四种写法”统一为标准写法而已,可并不是统一语言,也用不着……即使在春秋战国大分裂时期,各国所用语言,仍然都是地地道道的中文,孔子周游列国,可从不用带翻译的。

而路十四时候的法国呢,如果不是统一法语,就法兰西那么大的地界,家住南边的遇见北边的,相互说话,完全听不懂。

 

再给路十四补一刀……秦始皇、宋太祖等等中国皇帝,不管推行什么政策法令,就事论事就好,根本不用考虑什么教皇之类的劳什子。

而路十四嘞?他必须要斗争,才能从教皇手里抢过宗教事务的管辖权,保证君主权力高过教皇权力。

1661年,路十四宣布,法国天主教会拥有自主权,教士会议归归国王主持,在信仰方面的权威高于教皇;教皇和教会不得干预世俗事务;罗马教廷必须尊重法国教会公认的教规教义和习俗;教皇有关宗教信仰的规定,必须经过法国教会接受后才在法国生效;教皇的通谕和敕令并非不可更改。

结果当然是轩然大波:罗马教廷对路十四表示极大愤慨,并予以强烈谴责,而路十四的反应则更为暴烈——索性直接派军队占领了教皇的领地阿维尼翁,最终迫使教皇同意了上述声明。

 

不愧是太阳王,果然很牛。

但是,问题又来了……这是17世纪,挑战教皇权威的不止他一个,还有走得更远更彻底的新教徒。

理论上说,真正的新教徒,是要自己直面上帝和耶稣,不但不要教皇,也不要代理,即使这代理是国王也不要。反正圣经上的字,每个都认得,如果遇见人生观世界观问题,自己翻书找答案就完了,再不然,心意通神,因信称义,直接和耶稣聊天谈心去。

——说得简单,实际上当然没这么轻巧,大批大批的所谓新教徒,根本就没有拥有独立世界观的能力和勇气,于是又纷纷跪倒在所谓“牧师”脚下,亦步亦趋跟着走,和天主教徒跟着所谓“神父”屁颠屁颠,实在是没啥本质区别。

但,就算选边排队吧,天主教那套代理人呢,新教徒是不认的,所以他们当然也不认路十四。

 

所以这下路十四就郁闷了,非常,非常,非常郁闷……

能不郁闷吗?一边要踢开教皇,一边又要镇压新教徒的挑衅——又要挑战权威,又不准别人挑战他的权威,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麻杆打狼两头怕,这是要精神分裂么?

 

从社会影响看,也是把双刃剑。

不说那些什么宗教自由之类的大话,就从最功利的角度讲——路十四时代排挤新教徒,直接造成了胡格诺派大批逃亡,而这些逃亡者,很多都是熟练的技术工人、经济人才,还有资本家——其实,社会阶级决定思想立场,也正是这些人,才最希望摆脱教皇鬼魅一样的操控,拥有自己自主决策权,而无论是在天主教旧体系下既得利益者:僧侣、贵族,还是已经适应旧体系的小农,都没有这么强烈的改革愿望。

新教徒不仅是宗教流派,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社会阶层的反映,只是这概念范畴,不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那么清晰。

法国新教徒大批逃亡,法国的制造业水准总是在英国之下——这两种现象之间,存在微妙而紧密的关系。

 

路十四这些种种作为,表现在拓殖事业上也很明显:只有一时爽,没有持久力。

借助强大的武器力量,再加收买印第安人,法国曾在北美占据大片殖民地,命名为“新法兰西”。

而法国人的主要目标,就是海狸。

毛皮生意的状态,参考旧帖:【西风乱吹500年】那时美帝年纪小

 

新法兰西的面积不小,法国人打仗也挺能打,还会收买拉拢印第安人……但是却有个致命弱点——人少。

英国人多的原因,前面也扒过了,无非就是国家意志,一船一船的往北美运送移民,其中很多都是因为各种宗教流派(不仅是新教徒)问题,和英国政府大眼瞪小眼,相互看不上,结果呢,移民索性一走了之,政府也就真的一送了之,大家都落个眼不见心不烦,你好我也好。

路十四没有这样的弹性——也不可能有,他要做大一统的掌控者,自然不能容忍这些挑战者,丢给他们的选项,就是要么服从,要么自己走人,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然后,新教徒们就真的走了。

但是呢,新教徒能去哪……基本都流向了欧洲那些新教国家:英国、荷兰、普鲁士……说不定,还有许多游来荡去的法国人,最后以“英国人”的名义,漂去了美洲……

 

再说那些被认可的法国人,看似在北美圈占了大片土地,但是和西葡两牙的拓殖,没什么本质区别。

他们并没有像英国人发掘木材资源,为皇家海军提供船桅杆,从而把北美的原料产地,发展为庞大制造业的一环;也没有像英国人一样拓展永久定居点,北美之于法国,就是个简单粗暴掠夺资源的地盘。

得制造业者得天下,法国国内的制造业发展,还算有些可圈可点的,比如路十四推行一系列鼓励制造业的政策,比如那些王家工厂、造船公司之类,但是在北美,基本和完全脱靶的西葡两牙也差不多,法国人抢占的资源,仍然是简单加工的奢侈品——比如海狸皮。

所以,综合评价法国的制造业水平,只能是:啊……5环……

 

新法兰西从来不曾有新英格兰的发展机会,也就发展不出纽约、波士顿那样的大城市,结果呢,对新移民毫无吸引力。

对于拓殖,法国是很来劲的,但是呢,却总是拓不开、管不住。

 

路十四——或者说法国人——的悲催事儿,还有呢……

海狸皮,他们也并不能甩开膀子,想要多少要多少。

 

话说,这真是历史机遇……早在夏商时期,中国人就跑去南海打渔捞贝壳——那些产自南海的贝壳,就是中国早期货币“贝币”的原料。

四五千年前,中国四周,一片荒芜,中国人走哪都没人拦,自己凭本事捞的贝壳,想捞多少捞多少——没毛病。

但是,法国没有这样的机会,他们跑去北美抓海狸,可不是没人拦着……他们总会遇见不高兴的英国人,或印第安人,或其他的什么人。

人多了,麻烦就多了——你说这块地盘是你的,我说是我的,磕磕碰碰在所难免。

说不清么?那就打……

这就是“海狸战争(Beaver Wars)”——注意:Wars是复数。

这不是一次战争,泛指17世纪发生在北美的英、法、印第安人各部落之间的混战——总的来说,这些混战都是为了争夺海狸产区,故有此称。

 

混战多了,就酿成了大战。

这就是1702-1713年,持续11年的“安妮女王之战(Queen Anne’s War)”,几乎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同时开打,如此命名,是因为当时英国正是女王安妮在位。

法国在欧洲大陆还可以杠正面,在北美战场则完全不是英国的对手。

这太简单了——没人,拿什么打?

最后,新法兰西拼死保住了海狸产区,却割让了哈德逊湾和纽芬兰。

如图,蓝色区域是法国势力范围,紫色区域是战后割让给英国的部分。


英国的收获,不仅于此。

在欧洲,英国还得到了伊比利亚半岛南端的直布罗陀,以及梅诺卡岛的一部分。

英国的海权时代,已经露出了海平面,也就是:控制重要的海洋节点,武力控制最重要的港口、贸易线路,加以货币金融等手段,扼住世界经济命脉。

而在世界海权争霸战中,法兰西落尽下风。

 

路十四:怎么办呢?所有决策,没一条能顺利推进的,处处掣肘,步步陷阱,生在这里,朕也很绝望啊……

然而既然生为国王,跪着也要干到底……

如前所述,路十四一生的许多决策,在错综复杂的时局中,都成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双刃甚至多刃剑。

——功耶过耶,莫衷一是,但他的影响足够深刻,他的心血也没有白费。

 

就将时间快进到1789年,在18世纪末的大革命时期,尽管还有一些穷乡僻壤的人,只会讲当地的方言或土语,不会读写的文盲率也非常之高,但全国已有约四分之三的人可以顺利听说法语,使用法语的人口已经是绝对多数。

大势已成,就不可能走回头路了。

随着交流的频繁,法语终将完全普及,成为真正通行的法国官方语言。

 

法语文学的繁荣时代,也将由此开启——法语写成的作品,有大量的受众人群,可以广为传播,于是,作者与出版商都能收益。

有收益,又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维持有效运转。

不比拉丁文,更不比各种只在很小的圈子里打转的语言,文辞再优美,故事再动人,出了那个小圈子就没人能懂,那不照样是个〇。

这是法兰西最终成为一个欧洲大国的坚实基础。

 

一个民族的崛起,最后兴盛的,是文化;

一个民族的衰落,最后凋零的,是文化。

文化,就是如此精妙、精致、精彩、精细……令人沉醉,欲罢不能。

诚如Michael的那首歌:I Just Can’t Stop Loving You

奉上法语版——他唯一的一首法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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