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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源北路这座大楼违法加盖8个月 多个部门叫不停

2017-11-30 云南网

最近,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上正在施工的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水务”)总部科研大楼引起关注,在没有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这栋大楼以提升改造之名,将5层老楼加盖到了6层。由于“未批先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早在10月就向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由于施工存在安全隐患,住建局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然而,多个执法部门的停工通知书并没有阻止住大楼抢建的步伐。



记者调查

现场正在施工


11月24日,记者在高新区海源北路看到,云南水务大楼的修缮工作已接近尾声,正在进行外墙面施工和绿化施工。大楼分为主楼和附楼,主楼有6层高,可以看到第六层为钢架结构,墙面正在从事砌砖作业。附楼有3层,也在进行外墙面施工作业。


多部门表示

工程未批选建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于今年2月开始施工。10月12日,昆明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该项目业主方云南水务、施工方和项目监理单位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停止施工。高新区住建局表示,他们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后,按照相关规定,该项目在整改完成后,要向住建局递交书面复工申请,住建部门到现场检查,达到安全规范要求后,才能复工,但该局至今也没有收到复工申请。


高新区规划局也向记者证实,该项目主楼之前只有5层,现在搭建的第六层钢架结构建筑确实是违章建筑。之前该项目的人员来规划局询问过称,大楼的楼顶漏水需要在楼顶上搭建钢架结构,规划局已明确告诉对方,大楼的修缮不能增加面积,楼顶漏水可以拆除重新浇灌。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增加面积属于违章。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名李姓工作人员介绍,该项目原有建筑面积约9000多平方米,如今扩大到了1万多平方米。目前尚未取得规划部门的相关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今年10月31日,他们向该项目相关责任方下发了停工通知,要求其立即停工完善相关手续,但至今没有收到该项目补交的手续。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从下发停工通知至今一个月期限到了,云南水务再不提交相关手续,他们将走行政处罚程序。


云南水务

承认项目施工


11月24日,记者到云南水务了解情况,该公司办公室一名姜姓主任表示,负责该项目的经理在外面,他让记者留下电话,并说等他了解情况后再给记者回复。当天,该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确实在正常施工。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姜主任,他表示已把记者的电话给了项目负责人,叫项目负责人联系记者。但截至11月29晚11点50分记者发稿时,也未接到这位负责人的回复。


新闻链接


昆明:被拆除的违建 拟一律不补偿


2017年8月31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听证。


认定哪些建筑属于违建?


《征求意见稿》中,拟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含义和认定标准:


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


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在合法建筑上擅自新建、搭建的建筑


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


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建筑都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类别哪些违建需拆除?


《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相关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不符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或者超过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的


在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擅自新建、搭建,或者利用建设工程(含居住建筑)擅自新建、搭建的


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擅自新建、搭建的


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的;导致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日照无法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


临时建设工程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拆除费用拟由当事人承担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定对被拆除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临时保管费用、强制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给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或者设计、建设的单位或企业也将受到处罚。



整合:云南网、春城晚报

编辑:陈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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