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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纪律意识淡薄、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云南省委巡视组通报一批巡视整改情况

云南网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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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巡视组通报一批巡视整改情况 涉及多所高校


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6日至6月26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科技厅进行了巡视。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方面


(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科技部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进行任务分解并督办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构建“两型三化”产业体系、发展重点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重大部署,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全力推动年度重点工作完成。高位谋划推进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引智。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和县域知识产权工作。


(二)关于“科技扶贫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科技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扶贫项目管理措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监督。开展项目自查、实地检查抽查和执行检查。召开扶贫工作联席会,交流扶贫工作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共性问题。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考核任务和内容细化至承办处室(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季度研判工作,机关党委加强指导督查。改革科普专项项目管理服务,强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培育。加强舆情监测,开展舆情关注和应对工作。


(四)关于“对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成立云南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职工安置工作推进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安置工作推进小组会议。开展情况摸底和诉求收集,已完成13名职工安置手续办理工作。由昆明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办理马军场升华小区和福德升华小区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工作。


 二、“推进巩固深化党的建设成果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方面


(五)关于“推进巩固党建成果不到位,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开展专题学习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对上半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认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厅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定期研究推进工作。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严肃,基层支部建设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做好痕迹管理。对厅党组(扩大)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录音。


(七)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对1名涉嫌违反党纪人员作出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处理,其岗位、级别工资相应调整。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对因私出国(境)审查及证件管理,对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2名同志无任免材料、4名干部历史差缺档案材料、2名同志年龄存疑问题,已及时完成归档、补充完善和审核认定。


(八)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遵循“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并严格执行,督促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纠正‘四风’、监督执纪有差距”方面


(九)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报告,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十)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完成2018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执行情况抽查评估。加强对“一把手”和厅党组会、厅务会监督,完成原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套取资金问题查处。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完善了线索受理和管理机制。检查抽查9个重大科技项目,对中期检查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对相关规定视而不见,整治‘四风’不力”的整改情况。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督查工作的重要事项,定期督查。对厅系统6家事业单位开展半年财务内部检查。对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重申“十个严禁”规定,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抽查。出国(境)人员必须经驻厅纪检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国(境)。对宣传教育中心等单位违规发放的撰稿费等,第一时间全部完成清退。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将对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相关责任人诫勉问责。


(十二)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规范厅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编报行为,聚焦“三张牌”,对重大项目比例、经费安排额度、项目数量控制提出要求。集中支持一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产业创新重大平台建设项目。加快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十三)关于“对创办公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完成云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投项目情况梳理,持股公司分别进入清算或投资退出等程序。已注销云南科技创新园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研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33268;电子邮箱:691388682@qq.com。

    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

    2018年12月10日


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6日至6月26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民族宗教委进行了巡视。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解不够透彻,部分干部把示范区建设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来抓”的整改情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修课,列入每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示范区建设上来。


(二)关于“对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创新举措和示范典型总结提炼不够”的整改情况。启动相关编制工作;起草相关条例(草案)。主动邀请国家部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我省专题调研,并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关于“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的整改情况。制定实施《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省本级预算经费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四)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本级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暂行办法》,并加强对资金使用进度的督促指导。


(五)关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整改情况。实地督导相关州市整改完成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民族出版社4名职工借公款’‘民族出版社固定资产出租整改处置’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出租1870平方米的固定资产已通过司法程序收回。二是4名职工借公款问题,已整改3人。另1名职工借公款问题,已暂停发放其有关钱款5万余元。


(七)关于“精准扶贫项目占省民族宗教委整体项目比重低;民族专项资金聚焦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2018年我委投入扶贫领域的资金占比均达到了80%以上,起草《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大对怒江、迪庆“三区三州”扶持力度,增加示范村数量,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额度按其他州市的1.5倍投入。


(八)关于“2016年平达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项目部分资金未支出;双江县冰岛旅游富民工程项目收款人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维西县沙玛乌志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中华蜂养殖项目有白条入账”的整改情况。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了实地了解核实,已督促完成整改。


(九)关于“保山市、德宏州、楚雄州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重复录入;宁蒗县民宗局对红桥村委会饮水项目未预留质保金”的整改情况。组成专项检查组赴实地督导,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太安乡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整改情况。经实地核实,已按玉龙县公开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台账不规范”的整改情况。规范中心组学习,制定出台委办公室服务党组会议、委务会议、专题会议规范性文件,指定了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二)关于“确定民主推荐范围不合理”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全程纪实监督。


(三)关于“科级及以下干部晋升非领导职务未进行考察”的整改情况。制定《省民族宗教委科级及以下干部晋升非领导职务和新招录干部转正定级实施办法》,严格考察程序。


(四)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省民族宗教委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监管和建设。


(五)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服务党组会议规范性文件,会前充分酝酿,逐级报主要领导审定。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干部日常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定期组织对履行干部日常监管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安排部署。


(二)关于“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制定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组织委属单位开展自查,规范委属国有资产出租工作。


(三)关于“省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宫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用地赔偿存在疑点”的整改情况。一是抢抓工期,加快项目进度,截至9月底已完成年度预算81%。二是重新复核了民族文化宫建设用地300万元赔付事宜,未发现违规赔付问题。


(四)关于“委属单位1名职工于2016年醉酒驾驶,没有对其进行相应处罚”的整改情况。机关纪委正在对该职工进行立案审查。


(五)关于“机关1名干部与社会人员交往不当,组织上只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目前还在原岗位工作”的整改情况。成立了初核小组,待调查核实清楚后依据事实依纪依规处理。


(六)关于“对‘部分委属事业单位待遇偏低’的问题,解决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经协调省级相关部门,通过列入2018年非税收入预算支出的方式,解决职工特殊困难。


(七)关于“对‘东院开发历时较长’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对建设方的协调督促力度,加快项目进度。


(八)关于“解决云南民族经济发展总公司工作期间的遗留问题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对历史遗留欠账问题,向当事人发出《还款通知书》。


(九)关于“解决两名干部对委党组不兑现承诺的问题,影响了党组的威信”的整改情况。1名干部已完成整改。对另1名干部进行了组织约谈和函询,督促其在年内兑现承诺。


(十)关于“省民族宗教委2014年、2015年违规发放调研报告奖金87万元”的整改情况。清退违规发放调研报告奖金工作,累计清退84.73万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5384116;电子邮箱:1157527991@qq.com。

    中共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

    2018年12月10日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6日至6月2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进行了巡视。8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的整改情况。组织2018年“第二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为厅机关宣讲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深化学习。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日前,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12.45万辆,淘汰完成率为93.55%。全省纳入考核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按要求全部完成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实现移动执法终端使用范围、使用要求等制度化管理。向省政府报请命名第三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和第十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向生态环境部择优推荐保山市、华宁县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推荐腾冲市作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加强以洱海、抚仙湖为重点的九湖保护治理,九湖水质总体趋稳向好,边治理、边污染、边破坏的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率先出台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组织修订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编制完成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成立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机构。


(三)关于“环境监管不力,执法工作偏软”的整改情况。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将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及提升作为201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的重点支持方向,全省已有61个县级监测站通过标准化验收。


(四)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的整改情况。修订《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作了明确。厅党组严格按规则要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增强党组决策能力。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召开3次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厅党组第7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年底将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积极回应,今年以来已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接受各类媒体采访报道近40次。省厅和16个州市环保部门已全部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并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政务和环境信息。


(六)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加大督办力度,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资产处置等纳入党组议事内容。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组织了2018年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开展了上半年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指导基层各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责成省环科院等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党的建设和组织生活制度。


(二)关于“干部履职担当不够,不作为慢作为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修订《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会议制度》,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每月组织厅机关干部、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生态环境部“环保大讲堂”等学习,研究制定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巡视组进驻期间发生的个别干部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2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对厅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指导不力”的整改情况。严格干部选拔程序标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指导省环境监察总队等直属单位按照干部任用程序选拔任用内设机构负责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整改情况。加强直属单位的检查指导,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协调解决各直属单位的困难问题。以案为鉴,强化教育,开展了公务员违规经商开办企业清理整治,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关于“驻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整改。驻厅纪检组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对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张召文及下属唐洪金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办理。加强驻厅纪检组能力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的能力。严格“一案双查”规定,对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到的分管领导,已向省纪委省监委提出追责建议。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的整改情况。对2017年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丽江市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处理。研究制定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的有关事宜作出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差旅费报销管理,对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情况全部进行自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871—64145231;电子邮箱:ynsthjt@126.com。


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18年12月10日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6日至6月2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原省旅游发展委进行了巡视。8月24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四个意识”不强,党组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学习常态,建立健全了党组、党支部、处室、个人学习制度。二是落实学习措施,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严格学风纪律,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调研清单。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考核,明确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数量、内容和要求。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积极跟踪全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健康旅游,“游云南”APP10月1日正式上线。二是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行转刑”工作力度,规范旅行社管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云南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评,对在三轮正式考核中综合排名靠后的4个州、市予以通报整改。三是增强扶贫工作力量,制定扶贫工作整改方案。四是加大旅游革命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改变旅游市场监管模式,完善了投诉处置体系。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党组班子整体合力和凝聚力。二是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着力规范党组议题上会审核流程,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决策效能。


(四)关于规矩意识不强,工作落实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责成人事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深刻检查;党组班子率先带头,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专题教育。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直属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长期投资、长期借款和固定资产等事项进行审计,加强年终结账结转的监管。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管控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审查和舆情监控。二是加强和国家及省内各类媒体的合作,加大对旅游革命、“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市场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广泛宣传和正面引导。


 二、党建工作薄弱,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方面


(一)关于党建责任未层层压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建责任清单”,夯实了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及各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严格抓好“三会一课”的制度落实和支部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好学习教育的效果考核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关于干部基础工作薄弱,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促进机关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加大干部考核工作力度,激发干部职工活力。二是对档案工作进行审核清查,推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执行干部职级晋升、转正定级、年度考核等管理制度,研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工作。


(三)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部分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一是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处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等方式,组织开展案例剖析。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学习,提高个人事项填报质量,避免“漏报、瞒报、填报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将清查范围延伸到公务员配偶子女和离退休干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的情况,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纪检组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提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项;党组召开19次党组会中,涉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先后5次检查各单位情况。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请销假、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等日常管理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全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落实工作做到“十到位”,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落实纪律做到“十严禁”“双十查”活动。


(三)关于机关财务管理存在风险漏洞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执行、经费支出等审批流程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三是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认真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规定。四是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明确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独立运行的管理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4608320;电子邮箱:2277639797@qq.com。

    中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18年12月10日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武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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