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对于“重洗”的看法
亲爱的九标志:
在近三十年中,我曾先后在几个不同的浸信会中作为成员。在这三十年中,我看到了许多次“重洗”。受洗者通常提出、并且被教会领袖认可的典型理由是:“第一次受洗对于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或者“那时我不理解受洗意味着什么”。这使我感到困扰,因为我们本质上是在对承诺/圣礼的那位作出者/保守者/保障者说,“第一次或者第二次没有意义,所以我们得请您再帮一次忙。”你对此有什么看法么?
——格雷格(Greg)
格雷格:
耶稣给属他的教会两项圣礼:洗礼来让我们进入基督里,以及象征圣约的主餐来把家人聚集在餐桌旁。信徒应该受洗一次;主餐应该时常领受。
如果一个人认为,当他/她第一次受洗的时候实际上还不是基督徒,那么他/她需要受洗。我的经历就是如此。我七八岁时在洗礼用的水中“浸湿”了,但我想那时候我还不是基督徒。因此,我在30岁时受洗了。
但是,如果如你所说,一个人只是希望洗礼更加“有意义”,因为第一次受洗时他们不够重视,我会对他们说,“赞美主,因为只需要芥菜种那么大的信心就可以进入天国。如果你第一次受洗的时候有信心,你受洗了,那么你就没有什么好为此忧虑的了。继续往前走吧!”而且,请记住洗礼是一个两方作出的声明:受洗者和施洗的教会都在发声。因此,即使他们在受洗的那天分心了,他们和教会还是都通过洗礼的行为发出了声明。声明已经作出了。他们不需要再多做什么了。
但是,有时候人们会说,他们“不确定”第一次受洗的时候自己是否是基督徒。这种情况下我会问他们,“当你受洗的时候,你是否理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你的罪而死呢?”如果他们说“是的”,我会建议他们不要再次受洗。从那时候起一直到现在,很自然地,他们在基督里对于神的知识已经有了长进,甚至于有时候他们会怀疑当时受洗的时候自己是否是基督徒。这并不令人惊奇,但并不构成第二次“受洗”充分的理由。如果他们坚持感到不确定,我会重复基本的原则——“你只应受洗一次,并且唯独信徒才能受洗”——然后让他们凭良心来决定。
除了不符合圣经外,我还可以想见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受洗会有几个害处。首先,这样做可能会鼓励一种律法主义,在这种律法主义中,我通过一个额外附加的标准来评估我的第一次受洗:“洗礼是给信心强大的人的!”第二,这样做可能会促进不健康的内省,甚至试探人们怀疑信仰。第三,这样做可能会在教会的其他信徒中引起疑惑:“天哪,当我看到某某第一次洗礼的时候我以为他是一个信徒。但我想可能不是这样的。嗯……也许我当时也不是?”我们唯独因信得救。当你受洗的时候你有信心么?太好了!那就足够了。当然,从那时起到现在,你已经有所成长。圣灵是强大的。而且你会继续成长。赞美主,祂让纵使软弱的,分心的基督徒也可以得救,并且受洗。
作者 Jonathan Leeman
毕业于美南浸信会神学院(道学硕士),现在是国会山浸信会的长老,同时也是九标志事工的总编辑。李曼是威尔士大学的神学博士,著有多本著作,例如《教会成员制》、《教会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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