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为非基督徒举行婚礼?
亲爱的九标志事工,
最近我们教会的同工经常会谈到“我们作为按立的牧师和长老是否应该为非基督徒举行婚礼?”这一话题。(译注:在美国,政府授权神职人员举行婚礼并签发有效的结婚证书。)大家都同意我们不应该举办同性恋情侣的婚礼,因为婚姻应当是“一男一女结合”。我认为“一男一女”只是婚姻定义的一部分。婚姻同样是上帝设立为要彰显基督对教会之爱的结合。虽然一个非基督徒的婚姻也能展现普遍恩典的一些方面,但不能展现耶稣(对教会)的那种刻意的、主动的爱。
您是否会主持非基督徒的婚礼?怎样做才是最有爱心的?
——麦克,北卡罗莱纳
麦克,
你好!
要回答你的问题可能比你想象的要更复杂一点。首先,我们需要先区别圣经的原则和相关实践。原则上说,我相信牧师可以为非基督徒举办婚礼;然而从实践上讲,我不太愿意这么做。我会分五点来解释,三点和原则有关,两点和谨慎的实践有关。
首先,从圣经原则来看:
第一,婚姻是一种创造秩序。上帝为所有人设立婚姻。无论是谁,如果他有权柄举办基督徒的婚礼并为之签发证书,那么他也应该有权柄举办非基督徒的婚礼。正如挪亚之约是延伸到所有人一样,也正如神并没有限制谁能看见彩虹、谁不能看见。所以在谁举办婚礼、如何举办婚礼、举办什么样的婚礼这些事上将非基督徒和与神立约的子民区别开来是没有圣经依据的。这是一个普遍性的盟约之礼。
的确,非基督徒的婚姻无法如我们所说那样展示基督对教会的爱,但也有可能可以。非基督徒也可以有好的婚姻。但更重要的是,不要将记号(旧约中的预表)和被代表的本体混为一谈。婚姻是一个预表,基督和教会的关系是相应的本体。上帝将婚姻赐给所有人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人所没有的关系上给人一个预表,让人可以作为教会成员认识基督对他们的爱。祂将这个记号放在造物中,“天然”地指向救恩。
第二,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民事政府负责规范化婚姻制度。(我认为这一点可以作为对经文第二或者第三层意思的推断,暨根据圣经经文推论得出。)因此,我认为民事政府可以规定谁可以主持这样的仪式并颁发结婚证书。如果政府想让一个施工队的工头或者一个银行经理或者任何一个左撇子来履行这一职责,它也可以这么做。在我们的社会里,政府将这一权柄分给了牧师们。我认为牧师有自由去承担这一责任。一个牧师不需要代表国家来主持婚礼。圣经并没有要求一个牧师一定要做这个。但如果他接下了这个任务,在圣经里我找不到将非基督徒和基督徒区别开来的圣经依据。再次说明,婚约是一个普遍性的盟约。
第三,没有圣经经文明确地将长老/牧师的工作和主持婚礼联系起来。除此之外,圣经并没有特别地授权长老或者牧师来主持婚礼——无论是基督徒的还是非基督徒的。这意味着,从圣经角度说,一个长老如果承接了这一工作,他是作为一个市民来承担的,而并非以长老的身份(即便政府是因为他是一位牧师而授权他发证的,)。如今,一些人将婚礼和话语的服事联系在一起,想因此将单单给基督徒主持婚礼的责任授权给长老或牧师。 的确在大多数基督徒的婚礼上我们做的许多事情(讲道、祷告、唱赞美诗等)都和话语的服事有关,但一场婚礼的要素是 “现在我宣布你们成为夫妻”这一环节。 这使得主持婚礼完全不同于一位长老传讲神话语的服事。为了让这个宣告被政府所认可,无论是对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来说,这个人都必须作为民事政府的代理者而做的。这样说来,这一角色并非是他作为长老或者牧师所需要做的。
总结一下关于原则,我们所讨论的几点。我想说一个牧师可以为基督徒以及非基督徒主持婚礼,但这位牧师应该明白他所承担的并不是圣经所赋予的职责而是作为国家的代理者。因此,我认为牧师可以宣布“按着马里兰州所赋予我的权力,我宣布……;而不是说,“作为福音的使者,我宣布……”
记着关于原则的这三点,关于实践,我有两点建议:
第四,举办婚礼不在一位牧师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正如这不是一位银行经理或者建筑包工头的工作一样),所以我建议长老不要为婚礼而牺牲圣经教导里长老的首要职责。换言之,就是不要让这个干扰你正常的工作。 圣经教导长老要“做传道的功夫,尽你的职分”(提后4:5),这是在婚前辅导的过程中长老可以做的,把时间用在这上面比较值得。但还有其他很多种传福音的方式。就工作而言,他作为长老主要的职责是引导并看顾教会需要。这是需要牢记在心的。
第五,在美国这个好争论的国家里,我基本上会建议教会只给教会成员(至少一方是教会成员)的夫妇举办婚礼。只为教会成员举办婚礼是对教会的保护。【编注:因为这样,那同性恋的一方、企图与不信者结合的一方已经先被教会纪律除去了成员身份。】假设,一位牧师的非基督徒外甥想和女朋友(也是非基督徒)结婚,那么我觉得这位牧师可以去为他们举办。但我会建议他为着保护教会的缘故不在教会里举办。同样的,一位牧师应该认识到,如果他让别人有了这样的期待,对于随时有可能出现让他主持婚礼的情侣,他就失去了拒绝他们的理由。如果一位牧师告诉法官,他的教会只给至少有一方是教会成员的情侣举办婚礼,这是教会的政策,那这位法官首先会问,“你的教会真是这样做的吗?”
我为你祷告麦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就单单为着第五点原因,我基本上都会鼓励在现今美国处境里的牧师避免为非基督徒举办婚礼。但从圣经教导来说,我相信你是可以这么做的。
作者:Jonathan Leeman
毕业于美南浸信会神学院(道学硕士),现在是国会山浸信会的长老,同时也是九标志事工的总编辑。李曼是威尔士大学的神学博士,著有多本著作,例如《教会成员制》、《教会纪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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