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院说 | 家具厂未设置排气管道及废气采样口,检测公司违规采样被罚4万元

环评资讯 2021-05-03


导 读

近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在执法中屡次发现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污染源检测时,出现检测口开设不符合规范,导致检测结果失实的问题令监督管理陷入困境。


污染源环境检测是如实反应企业排污状况的关键手段,是落实排污单位监管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环境检测,现对某检测公司未按规范采样导致检测结果失实案例进行解读。希望各排污单位、第三方检测公司,积极落实自查自纠,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原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江高镇某家具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喷漆车间废气活性炭吸附箱末端无排气管道直接排出,未设置废气采样口。而家具厂现场却出示了由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5月出具的废气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厂喷漆废气符合排放标准。

执法人员深入分析,该家具厂既无排气管道,也未设置废气采样口,极有可能是检测公司违规采样。为拨开层层迷雾,执法人员约谈了检测公司负责人及现场采样人员,并调阅了采样现场记录、图像等材料。通过剥丝抽茧的调查,发现该家具厂排气口位于活性炭吸附箱末端,无排气管道,未按要求开设采样口。面对确凿的证据,检测公司负责人及采样人员承认了违规采样操作的事实。


【违法事实认定】


根据规范,废气采样孔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该案排气口位于活性炭吸附箱末端,无排气管道,未按规范要求开设采样口,认定为废气采样口不规范。
检测公司采样过程不规范,影响污染物的采集效果,导致检测数据未能真实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认定为检测数据失实。


【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造成监测数据失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019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依法作出处罚,责令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4万元罚款。同时,责令家具厂7日内整改采样口不规范设置问题。经整改后进行监督性检测,该家具厂污染物符合排放标准


【案件启示】


注重细节,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摒弃重效益、轻环保思想。在日常管理中,企业安装污染物治理设施之后,如未按规范要求开设废气、废水采样口,导致检测结果失实,不仅无法了解污染物排放真实情况,更影响企业环保管理和决策,提高了环保违法风险。
敲响警钟,消除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将以零容忍的姿态,从严查处弄虚作假、隐瞒、虚报、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彻底整治排污主体与检测公司勾结应付监管的歪风,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片的效果。

往期精选

★ 法院说 | 审批环评时,如居民不同意安装隔声窗,应不予批准环评文件

★ 部长信箱:产品周转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

★ 干货!环评新人如何让报告文本简洁明了!

★ 广东:环评要求设置多个废气排放口,建成后实际只需设置1个,能否核发排污许可证?

★ 两部委联合发文: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与环评审批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回复“福利”,获取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资料!


声明 |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后台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微信号:EIAnews;设为,不错过环评资讯!

喜欢本篇内容,点个 在看 →_→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