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北京:开设动物诊所是否需要办理环评?

环评资讯 2021-05-03

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9年本)》(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第28号公告), 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宠物医院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9〕168号),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动物诊疗机构(含宠物医院、诊所)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往期精选

★ 新固废法 | 除了取消固废验收许可外,固废申报登记制度也将融入排污许可证

★ 广州:通报环评文件质控制度检查情况,涉及8单位1人,最高的失信记分11分

★ 回顾 | 12年前,全国人大代表在环评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发言,精辟!

★ 动画 | 2分钟了解新《固废法》!

★ 中央环保督察 | 首次将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制度更完善,督察更有力

回复“福利”,获取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资料!


声明 |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后台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微信号:EIAnews;设为,不错过环评资讯!

喜欢本篇内容,点个 在看 →_→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