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答疑 | “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如何界定?

环评资讯 2022-07-30

加关注的都是帅哥美女(>Д<)




请问“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如何界定?

2020年7月20日

问:您好!我公司有1个采盐项目,项目建成于1990年。通过抽取河水注入地下岩盐层,溶解盐体后采出卤水,再通过管道注入卤水池,在卤水池计量后外售制盐公司,我公司只开采卤水,不涉及制盐,仅产生少量的生活废水用于厂区绿化,无生产废水。井场、输卤管线、卤水池均位于2014年设立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在近30年开采期间,未发生污染泄露事件,未对水源地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6.3.1条“准保护区内无新建、扩建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划定前已有上述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请问“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如何界定?是否仅指6.3.1提及行业?我公司的采盐项目是否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答:您好,来信收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6.3.1条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作出了相关规定。您公司是否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需要根据您公司建设项目的详细、具体情况来认定,建议您向具有项目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局具体咨询。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环评资讯编辑小组(转载请注明来源)
为防失联,建议标、点赞、在看、分享
历史推荐
■ 南沙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规范(修订版,2021年)
■ 广东:关于开展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78号)
■ 给毕业生的若干建议:环境咨询行业(环评)就业指南!
■ 如何写好环评书面申辩?理论+案例!抽查、复核常态化后,环评师必备技能!
■ 杭州:对一编制人员(蔡磊)禁业5年 | 申辩意见有点意思!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