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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 蚯蚓养殖类项目是否允许建设?蚯蚓土能否用于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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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蚯蚓养殖的问题:1.关于行政审批:现阶段川内是否允许进行蚯蚓养殖项目的建设。2.关于养殖用途:以城市生活污泥为原料,与菌渣、秸秆等辅料混合后用于蚯蚓养殖,养殖结束后产生的蚯蚓土明确不用于粮食、蔬菜等食用型农作物的施肥或食用型农作物的耕地改良使用,仅用作园林绿化,从环保角度是否可行。3.关于后续管理:蚯蚓养殖项目建成后在运营过程中,除做好防渗措施、定期监测、接受环保局监督等常见事项之外,在日常运营和环境管理方面还有哪些需特别注意的地方。望回复,谢谢!
答: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问题
现阶段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蚯蚓养殖类项目建设。该类项目能否建设,须经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科学论证。目前,此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在市(州)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公众号:环评资讯
二、关于“养殖用途”问题
按照《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应遵循“安全、卫生、稳定、有效”的基本原则,原料按目录分类管理,分为适用类、评估类和禁用类。以城市生活污泥为原料,与菌渣、秸秆等辅料混合后用于蚯蚓养殖,养殖结束后产生的蚯蚓土属于评估类原料,须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安全性评价后才能用于有机肥料生产。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蚯蚓土能否用于园林绿化。
三、关于“后续管理”问题
蚯蚓养殖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除做好防渗措施、定期监测废水、废气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等常见事项之外,还应注意养殖蚯蚓的原料配比(城市生活污泥、菌渣、秸秆、蚯蚓配比)、养殖前后蚯蚓土壤质量、蚯蚓重金属含量、明确养殖后的蚯蚓土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