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安徽自贸区合肥片区的赛默科思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在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取了全省首张环评与排污许可 “两证合一”许可决定书。这是安徽省首张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许可决定书在合肥落地,标志着这项列入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改革和安徽省对标长三角改革的重点事项,在安徽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那么,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决定书,长啥样?来看看吧!
关于对“合肥赛默科思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高纯精密石英新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的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行政许可决定书
环建审〔2021〕10055号
合肥赛默科思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合肥赛默科思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高纯精密石英新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申请书》及要求出具审批的《报告》已经收悉。经现场勘验和资料审核,审批意见如下:一、经审核,拟建项目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宁大道集成电路产业园一期A1栋1层和2层东部分厂房,项目已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备案。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386m2,购置机加工设备系统、检查清洗设备系统及火加工设备系统等进行高纯精密石英新材料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生产石英腔体、石英支架、石英炉管等石英零部件共计约5000件的生产规模。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切割废水、脱脂废水、脱蜡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喷淋塔废水和清洗废水进入废水收集罐(最大储存量为6m3),再进入污水处理站(间歇式处理,处理能力为2.5t/h,每4h处理一次,处理工艺为中和+化学沉淀法)处理后与经隔油沉淀后的脱脂废水、冷却后的脱蜡废水、沉淀处理的水切割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含酸废气和激光切割的粉尘。含酸废气通过排气柜负压收集后经1套碱性废气喷淋塔处理设备处理后由一根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激光切割的粉尘由密闭的激光切割设备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4、对锯床、激光切割机及风机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酸液、废灯管、废润滑油、废石榴砂、边角料、废渣、激光切割收集粉尘、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泥、废石蜡、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及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手套。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酸液、废灯管和废润滑油等属危险废物暂存于二层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废石榴砂、边角料、废渣、激光切割收集粉尘、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由物资部门统一回收;污泥和废石蜡交由专业机构回收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手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在厂区内临时贮存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其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等要求。6、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按环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应一并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号:环评资讯四、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建设单位在收到本决定后,可以开工建设并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在线填写相应信息,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现将相关内容明确如下:(一)根据《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生产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代码为C3985,目前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且未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版)》(生态环境部令 2019第 11 号),实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登记手续。(二)为提升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效能,指导建设单位顺利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为排污许可与环保税的衔接奠定基础,现将许可排放信息明确如下:1、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氟化物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直接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排放口类型 | 污染物种类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mg/L) |
一般排放口 | COD | 350 |
BOD5 | 180 |
SS | 250 |
NH3-N | 35 |
总N | 50 |
氟化物 | 10 |
石油类 | 20 |
LAS | 20 |
斑马鱼卵急性毒性* | 6 |
2、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具体标准见下表:
(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许可限值
排放口类型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许可排放速率限值(kg/h) |
一般 | 氟化物 | 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 | 5 | / |
氮氧化物 | 200 | / |
(2)大气无组织排放许可条件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 |
酸洗 | 氟化物 | 加强密闭措施 | 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氮氧化物 |
3、噪声排放信息
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及许可排放量限值见下表:
噪声类别 | 生产时段 |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 备注 |
昼间 | 夜间 | 昼间,dB(A) | 夜间,dB(A) |
稳态噪声 | 06 至 22 | 22 至 06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65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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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内容的有关规定。
(三)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中附录A中相关要求开展。公众号:环评资讯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有效期为5年(以排污许可证发证/排污登记日期为准)。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
七、如项目后期发生改扩建,达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版)》(生态环境部令 2019第 11 号)中简化管理、重点管理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2021年11月10日
来源: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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