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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赛9天20万人参与,你也快加入!



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开赛9天,吸引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活动人气高涨。川渝两地参赛者纷纷参与有奖答题知识竞赛,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活动时间将近过了三分之一,大家的参赛热情依旧不减,截至8月9日下午15时,参与答题者近20万人次



看到大家周末没停下答题的脚步

法妹儿的红包也要继续送

昨天脱颖而出的6名幸运儿往下看



8月8日中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
高勇春 183****4272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二等奖

曾顺芳 189****0616 重庆市潼南区

张杨 158****9189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三等奖

罗妍 182****5390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樊伦伟 135****9855 重庆市江津区

邱英 182****8381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本次竞赛试题以民法典内容为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做到涉及“居住权”的题目呢?法妹儿马上揭晓最新的5道题目答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有律师认为,民法典生效后,居住权的应用场景可能会覆盖到婚姻财产约定、公租房、以房养老等领域。新增居住权有利于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继承产生的纠纷等问题。


同时要注意,居住权不同于租赁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形式赋予某人合法的居住权利,一般应当是无偿的,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应当进行登记,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居住权。因此在民法典实施后购买房屋,要特别注意房产中是否设立了居住权。



看完还不明白居住权是什么?

居住权到底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法妹儿特地给带来一期生动视频

给大家在线教学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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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周靖

编辑:葛泓雨

审核: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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