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充当“保护伞”,四川警察学院原副院长被双开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卓义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卓义才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忘初心、丢使命,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查禁、追讨债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卓义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卓义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卓义才简历
  卓义才,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四川资阳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在稻城县公安局工作;
  1986年6月至1991年1月,任稻城县公安局三科科长;
  1991年1月至1995年5月,任稻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7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纪委正科级侦察员;
  1996年7月至1997年3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
  1997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雅安地区公安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雨城区分局局长;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刑警支队支队长;
  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任雅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市委维稳办副主任;
  2017年8月——,任四川警察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新闻多看点


湖南职务最高“保护伞”:

顶替他人名义高考 终生使用假名

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披露,已落马的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周符波,当年系顶着他人的名字参加高考,并终生都“苟活在他人的名字里”。



有媒体从知情人士处确认,周符波原名为“江某原”。“周符波”为一位云南人的名字,当年已经参加工作的湖南人周符波,冒用他人名义,远赴云南参加高考,享受了云南当地的高考优惠政策,并最终考上了武汉大学。


2019年6月,周符波因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9年。湖南高院曾通报,周符波为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判处的职务最高、影响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高考改名,弟弟妹妹都姓江


周符波的简历显示,其为湖南祁东人,生于1964年7月,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其于1986年考上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后分配到湖南省政府法制局。周符波还拥有博士学位。2014年8月,时任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的周符波,被公示拟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知情人士介绍,当年已经参加工作的周符波,冒用了他人的名字,在云南参加高考,并且通过享受当地优惠政策,考上了名牌大学。


其实,关于周符波改名的传闻,在坊间早已传开。


弟弟帮掩饰3000万巨资


2019年6月19日,湖南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周符波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周符波有期徒刑19年。


法院审理查明,周符波受贿人民币1509万余元、港币25万元;有价值人民币372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利用担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的职务之便,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公安机关侦查的相关案件被撤销或未予立案查处。


周符波的弟弟江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8年8月被怀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9月被执行逮捕。


判决书显示,周符波是一个隐形的“房爷”,短短数年,仅租金收益就达数百万元。


妹妹一家揽工程,行贿哥哥800万


在证言中,江某称其兄长周符波是家中最有出息的人。然而,这个哥哥并没有带好头,随着周符波落马,一家兄弟妹三人均涉案。


江某某是周符波的妹妹。据她的证言,自1997年以来,她通过哥哥周符波的介绍,和丈夫沙某承接了5个工程。为感谢周符波帮助承揽工程项目,沙某先后三次送给周符波共计800万元。


判决书显示,江某某行贿的800万元,其中有700万元被周符波的弟弟江某用来为周符波购买商铺。


2020年6月26日,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江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往期推荐

1、1死6伤!四川警方通报两起恶性案件
2、“李国庆威胁要杀人”,俞渝第2次申请人身保护令3、这场竞赛,全省律师都在参加!

来源: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网

编辑:潘  红

审核:开永丽


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