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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意见》今起实施!王树江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牵头起草,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今天发布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如下:《意见》全文 (点击蓝色字体查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就《意见》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王树江回答记者提问内容摘录。





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部署。一年以来,请问四川法院在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特色亮点?


王树江:四川法院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和四川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体化、一盘棋、一家亲思维,以协作机制、天府中央法务区、跨域诉讼服务执行等为着力点,有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绘好合作“路线图”。四川高院牵头起草并推动两地高院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重庆高院就知识产权、执行、环境资源审判、跨域诉讼服务等签署4份协作协议,指导中基层法院共签订相关协作协议60余份。


二是深化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打造全链条服务平台。天府中央法务区是四川省委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的重要抓手,已于今年2月5日正式启动运行。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出席启动运行活动。已有省市区三级法院共建的天府中央法务区诉服中心等20多家机构入驻。


在最高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知识产权、金融、互联网、破产、生态等专门法庭正在加快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将与入驻的三级法院,形成“五院”“五庭”为核心的司法聚集区,促进形成“法治生态圈”,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抓实审判执行合作举措,唱响“司法双城记”。2020年,两地法院开展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异地取证等224次,互为办理委托执行案件10951件,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请求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涉案直升飞机案受到广泛关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建立了执行“1+N”一体化新型考核机制,2020年共执结案件46.19万件、执行到位745.04亿元,“3+1”核心指标中两项指标居全国第一,让胜诉企业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相关做法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充分肯定。


初心致远、使命敦行,下一步,我们将在最高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以协作机制为牵引,以加快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为抓手,以审判体系共建为支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最高法院这次印发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助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请问四川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进展和成效?


王树江:四川素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近年来,四川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为加快建设美丽四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聚焦主业,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模式,去年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125件,还审结了全国首例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五小叶槭公益诉讼案。认真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建立3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补栽补种林木7.26万株,增殖放流鱼类54.13万尾。5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典型案例。


二是勇于创新,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四川高院出台指导意见,对重大的污染环境罪等九类案件适用提级管辖。在九寨沟等旅游景区设立40个环保旅游法庭。即将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并在雅安、阿坝等地设立7个巡回审判点,集中管辖相关案件,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是凝聚共识,强化省内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建立完善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核心,辐射省内沱江、岷江、嘉陵江三大流域范围的“一园三江”跨区域司法协作体系。与重庆等17个省、市、自治区共建“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体系,加强长江、黄河上游环境司法协作。加强与省级部门间的环境司法协作,积极参与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等工作。


四川法院将持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助力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最高法院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请问四川法院目前做了哪些工作去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呢? 


王树江:四川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创新成果。2020年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51万件,同比上升65.8%。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2019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四川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为四川省全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建立“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探索建立“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极大降低了知识产权诉讼的成本,被国务院作为支持创新改革举措在全国推广,并入选我国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


三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四川法院建立了一支309人的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其中硕士以上103人;从2014年开始,推进涉知识产权案件均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努力构建“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2017年设立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跨区域集中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强化专业化审判进程。


四是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2020年,我院与重庆高院签订《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建立了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联合举办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及研讨会、联合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等工作机制。今年2月26日,我院与重庆高院和两省(市)知识产权局通过视频连线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建立六项知识产权司法执法合作机制,以务实举措加快提升司法执法一体化水平,共同打造“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和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的高水平样板。


我们深知,保护知识产权,永远在路上。四川法院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以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为基础,积极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为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持续贡献四川法院力量。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就记者提出的重庆法院在落实《意见》、成渝司法协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如何做进行了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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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编辑:赵晓璐

审核: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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