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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政府+机构"在宁波

2016-12-07 大公


11月29日,大公宁波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宁波”)与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大公宁波将依托自身专业优势致力于园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这是大公宁波在服务当地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中的又一创新尝试与探索,受到媒体及业界关注。

 

“信用宁波”建设回顾

宁波市信用建设始于2002年,当年宁波市政府做出了建设“信用宁波”的战略决策,并围绕政府、企业、社会中介组织、个人四大主体,努力提升宁波的社会信用度。

宁波市副市长王仁洲此前接受《信用体系建设通讯》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宁波市政府主要从五个方面推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一是顶层设计。宁波制定了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还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划配套的一些政策。二是平台建设,以政府为主导,通过互联网,建设宁波信用平台。三是数据整合。王仁洲表示,中国政府各个部门都掌握了大量的经济数据,但由于种种原因,每个部门的数据都互不相通,很零散,只有整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这些数据的价值。四是公布公示。宁波市把这些数据归类,分行业、分体系,无论是机构、团体,还是个人的数据,把数据整理起来以后,分类分系统地实事求是地通过平台公正地向社会向媒体加以公布和更新。五是信用信息与产品的社会运用。

据介绍,目前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已初步形成,成立了由34个部门组成的“信用宁波”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履行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和信用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明确了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联合征信平台建设为关键、以诚信创建活动为基础的总体框架;同时,宁波市信用法规建设取得进展,宁波市发改委与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在信用奖惩方面,宁波市国税局等20个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初步形成推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目前,宁波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也有了实质性进展,2015年,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15-2016年)实施方案》发布,提出了建设统一的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目标;在信用信息使用方面,信用产品在政务、商务和金融活动中已得到一定的使用。

宁波市的一系列举措使本地的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明显。2016年6月8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信用信息共享及城市信用监测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家信息中心发布了由中国经济信息网编制的全国36个主要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信用监测报告,宁波市城市信用综合指数在36个城市中排名第二,此次排名前三的城市分别为重庆、宁波和上海。

宁波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得到相关部委及社会的认可,作为“信用宁波”建设的参与者,大公宁波在信用体系建设蓝图指引下开创的“地方政府+专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模式再次得到实践的检验。

 

大公宁波的实践

2015年,大公国际信用评级集团计划落户宁波,通过前期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多次沟通,为共同建设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提供社会治理和市场需要的信用信息服务,大公集团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大公宁波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宁波”),并于2016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作为定位服务于宁波市政府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智库,大公结合宁波市政府的战略举措协助参与当地信用体系建设各条线工作:

参与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为宁波市发改委信用体系规划提供第三方专业技术支撑;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宁波市各委办局信用体系建设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宁波市信用平台的建设服务。大公宁波与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公宁波申请成为浙江省信用协会理事单位;协办宁波道德讲堂相关活动。

 

大公宁波的亮点与规划

“大公宁波在推进当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最大的亮点是坚持以关建中董事长对大公宁波服务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智库的定位为核心。”大公宁波负责人在接受《信用体系建设通讯》采访时表示,大公宁波以《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蓝图》为基石,从协助政府建设信用体系的职能出发,通过大公集团在行业中的领军地位,依托总部专业技术支撑,发挥大公宁波团队的主观能动性,扎实协助推进宁波当地各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未来,大公宁波将在《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蓝图》的指导下,完善自身作为服务机构的能力,面向市场用户提供各项信用产品和服务。

据大公宁波负责人介绍,大公宁波将通过牌照申报和市场调研,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金融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及电商平台园区的信用服务。通过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的方式,实现宁波及周边地区的信用服务延展。

 

“政府+机构”的实践创新

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民族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多年前就开始关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者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信用体系构建。

从信用体系建设实际看,“地方政府+专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模式一方面可以借助地方政府的力量整合地方信用信息记录,另一方面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数据处理和评级技术对各类信用记录进行集成、分析、加工、输出、评级等,由此生成可运用的信用信息产品,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需要。

近年来,大公集团采用“地方政府+专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模式,分别与宿迁、无锡、扬中、都江堰、伊春等地方政府合作,在当地建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平台,发挥地方政府的信息资源优势和大公集团的评级技术优势,实现社会管理信用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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