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这些地方有烟花卖,最低6元/扎!新年期间,大沥严查→
大沥设有4个在特定时间
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同时,针对近日大沥镇有人
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将进行依法处理
大沥镇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示意图
(一)黄岐公园燃放区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环路黄岐公园燃放区域
(二)伯奇路与沿江路交叉位置燃放区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沙面新城西150米,伯奇路与沿江路交叉位置燃放区域
(三)黎边路燃放区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河西黎边路燃放区域
(四)聚龙大道燃放区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东秀聚龙大道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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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张了!大沥这些地方有烟花卖,最低6元/扎!
同时,针对近期有市民反映,在“朋友圈”发现有不少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佛山市应急管理局表示,这一行为涉嫌违法!一旦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都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以身试法。
请市民认准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烟花爆竹,切忌为了价格便宜而购买“朋友圈”、路边摊的非法烟花爆竹!还要在政府划定的燃放区域进行燃放。不要让小朋友独自燃放烟花爆竹,防范“熊孩子”扔鞭炮到下水道引爆沼气等可燃气体,引发其他安全事故。
严查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
大沥持续高压打非治违
1月15日晚,大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小组彻查黄岐一间涉嫌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水果店铺,执法人员现场扣押烟花爆竹261箱,总重量1.5吨,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1月16日晚,大沥镇应急管理办查处黄岐沿江路区域非法兜售烟花爆竹移动商贩,依法收缴处置1批烟花爆竹,总重量22公斤,对涉嫌违规兜售、存放烟花爆竹的负责人进行严厉教育。
1月23日下午,接到社区举报,沥东一小区地下停车场内停放疑似兜售烟花爆竹的车辆,大沥镇应急办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社区网格员迅速到场进行处置。
现场清点各类烟花制品62箱,总重量315公斤,应急部门执法人员对涉案烟花制品清点登记并进行扣押,做好转运消除安全隐患,涉事车辆由公安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1月22日,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黄岐辖区楼盘商铺开展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检查,巡查发现一超市非法售卖少量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并收缴售卖的烟花爆竹,并依法进行销毁。
2月1日晚,公安部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联合检查,对黄岐江边区域的移动非法兜售烟花爆竹商贩进行查处,共依法收缴各类烟花爆竹制品48公斤。
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登记保存证据,协助做好涉案烟花爆竹转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目前公安机关对涉案烟花爆竹制品予以扣押,嫌疑人邓某等二人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度南海区
群众文艺作品(音乐类)金奖
大沥城市主题曲《你好大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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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沥镇宣传文体旅游办、佛山发布、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微信安全中心
编辑:陈晓桐
校对:方慧华、杜婉容、许于平
监制:吴碧霞、黎昭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