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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山景区通报大爷海游泳事件处理结果:3名游泳者各罚1000元!

第一新闻 2020-02-25

前几天我们第一新闻报道了

多名男女在太白山大爷海游泳

点击回顾事件全过程↓↓↓

多名男女“挑战”在大爷海游泳 太白山景区回应: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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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的文章引发网友疯狂吐槽~


第一新闻记者了解到,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接到太白山景区管委会及保护站的反映后,连同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除1人在外地出差,涉事3人及同行的其余4人全部找到,并逐一取证。



今天,太白山自然保护区发布《关于游客在大爷海游泳事件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全文如下:


2018年6月30日,一篇“秦岭冬泳俱乐部成功登上秦岭第一高峰拔仙台,畅游大爷海”的视频被广泛传播,视频中的几位冬泳爱好者在明知严禁大爷海游泳的情况下,仍于29日凌晨5时20分偷偷下水游泳,并自行拍摄视频放到网络上进行炫耀,此行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谴责。


获知视频消息后,我局又先后接到太白山景区管委会及保护站的反映。根据反映情况,7月2日上午,我局会同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当日下午赶到西安展开调查工作。除1人在外地出差,涉事3人及同行的其余4人全部找到,并逐一取证。


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人态度积极,能主动配合。经查实:6月28日晚6点左右,他们一行8人陆续到达大爷海。其中4人在大爷海接待站住宿,另外4人在大爷海庙宇旁边搭帐篷宿营。29日凌晨5时左右,其中3人下到大爷海游泳,并相互拍摄视频。该视频于6月30日被当事人发到网上,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涉事游客在大爷海游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以及陕西省林业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指导标准》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3名下水游泳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该案件处理结束后,我局办案人员收到了当事人发来的短信,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诚恳道歉,向关注此事的广大网友道歉。

小编还想多说一句

爱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做到的

希望所有人都能自觉爱护水源地

心存虔诚和敬畏

共同守护我们心中的圣地!


【陕台第一新闻记者:牛冬冬】

【陕台第一新闻新媒体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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