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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过儿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来了!
一、《证书》颁发人员范围
二、《证书》颁发时间
时间 | 《受理单》编号 |
19日 | A1-A40 |
20日上午 | A41-A90 |
20日下午 | A91-A140 |
21日上午 | A141-A190 |
21日下午 | A191-A240 |
22日上午 | A241-A290 |
22日下午 | A291-A340 |
23日上午 | A341-A361 |
23日下午 | 特殊情况人员调整领证时间段 |
三、《证书》颁发地点
连云港市司法局(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1号楼)一楼101室。为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安全发放,请领证人严格按照受理通知书编号对应的领取时间,到场领取。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领证人员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保持等候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颁证场地依次领取。
3、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段内领取证书人员,可在指定的调整时间段由本人领取;领证人不能在统一发放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证书由连云港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暂时保管,请于4月23日后致电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预约领证时间。
▲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与连云港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工作日):0518-85318033、85318106
拟稿:王海涛
发布:李庭苇
审核:张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