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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律师执业生涯中遇见过的人生百态

tonyan0007​ 天涯社区 2022-06-11

作者:tonyan0007

本文来自“娱乐八卦”版块
原标题:
扒一扒律师执业生涯中遇见过的百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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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lz是一名执业律师,喜欢家事方面的案子,当年还被同所的同事告诫说一个小姑娘不建议做家长里短的案子,但lz并不这么认为,事实证明lz当年还是太年轻了。

  

  lz是一名执业律师,今年是执业的第10个年头,读书的时候lz特别喜欢家事方面的法律,所以执业后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做家事律师,当年还被同所的同事告诫说一个小姑娘不建议做家长里短的案子,一个是因为此类案件特别繁琐另一个会对人生失望(此处省略一万字),但lz并不这么认为,事实证明lz当年还是太年轻了,言归正传,下面正式开始扒,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情节上会有稍许改动。
1.老妈妈和她的败家儿子的故事
  这是个关于老妈妈和她的败家儿子的故事,当时老妈妈是在小姐妹的陪同下来的所里,来的时候老妈妈满面愁容,望着我的眼里却满是期盼。
  老妈妈命苦,年轻的时候就没了老伴,只有一个儿子和一套50几平方的蜗居。为了能让儿子顺利娶上老婆,老妈妈咬牙把房子将过户给了儿子。怕儿子娶了老婆忘了娘,老妈妈让儿子写了份保证书,保证不管将来怎么样,房子老妈妈都能住到死为止。
  儿子顺利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但安生日子没过几年,因为儿子游手好闲,两夫妻闹起了离婚。一天儿子耷拉着脸回到家里,老妈妈觉得不对劲,再三逼问之下才知道儿子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孩子归媳妇。因为付不出抚养费,儿子脑子一热把房子给了前妻,用来冲抵抚养费。
  老妈妈听到这个消息,当场就吓坏了,哭着给小姐妹打电话寻求帮助,小姐妹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找到了我。
  听了老妈妈的讲述,我对她很同情,但是光是同情也不能当饭吃。我把老妈妈带来的资料一一仔细阅读了一遍,最终的焦点落在了老妈妈带来的那份协议上。老妈妈会不会“流落街头”的关键,就在于老妈妈和儿子签的那份协议,好在那张薄薄的纸,老妈妈保存的很好。
  协议上明确写着,老妈妈将房子过户给儿子的前提,是老妈妈有权在这套房子里一直住到过世。协议下面有老妈妈和儿子的签字,两人还按了手印。
  老妈妈非常幸运,《民法典》第366条就居住权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据该规定即使儿子将案涉房屋赠与给前妻抵偿孩子的抚养费,作为居住权人的老妈妈仍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对这套房子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儿子的前妻也有义务保障老妈妈的居住权。
  听到我的解释后老妈妈破涕而笑,最终在向儿子的前妻释明法律规定后,儿子的前妻也通情达理的表示,老人可以一直居住到过世。我也建议老妈妈尽快去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老妈妈是幸运的,幸运来自于那张薄薄的纸,来自于那薄薄的纸上关于居住权寥寥几笔的约定。但又有多少老人能了解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呢,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居住权,将本案分享给大家,愿天下父母都能安度晚年。
2.“私生子”分家产失败的故事
  lz有个客户是开4s店起家的老板,长得不算帅有点像李连杰,常年理个平头,姑且叫他“平总”,“平总”有段羞于启齿的过往,当年因为家在大山里,经济条件差,只有初中学历的“平总”被修车行的老板看上,招了上门女婿。老婆还是个龅牙,虽然心里不喜欢,但总比村里那些娶不上老婆的光棍强。
  几年后老婆给“平总”生了个女儿,女儿随老婆也是个龅牙。为了能生出个儿子继承家业,吃中药、看西医、扎针灸、整偏方,最后连试管都用上了,但是不管怎么折腾,“平总”老婆的肚子就是没半点反应。
  大山里出来的“平总”特别能吃苦,当年老丈人也正是看上他这一点,才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了他,还把修车行也交给了他。经过多年的打拼,小小的修车行发展成了4S店,还开起了连锁店。
  随着腰包渐渐鼓起来,“平总”从无人问津的烂番薯,变成了人人抢夺的香饽饽。为了完成生儿子的大计,“平总”找了个刚毕业的学生,女孩子也争气,一胎得男。但是“平总”始终记得自己的发家离不开老丈人和老婆,虽然有了儿子,但是也没离婚。“平总”老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总”享受着一妻一妾的齐人之福,一家人过的倒也安生。
  此前身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我曾多次提醒“平总”,要早做财富传承的规划,但他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根本不需要这么早考虑这些事情,结果“平总”很突然地走了。
  这边人还没入土,那边小妾带着儿子就找上了门,说是要认祖归宗、继承遗产,把“平总”老婆气得直跳脚。一边是明媒正娶的老婆,一边是怀抱唯一儿子的小妾,两边为了遗产打得不可开交,家族里的长辈全出动了也还是压不住场面,最后还惊动了公安局。
  两边人争论的焦点就是,这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由于“平总”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他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平总”儿子的母亲因为没有与“平总”登记结婚,所以自然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平总”的这个私生子,却与“平总”的女儿、老婆,爸妈一样享有继承权。
  在释明法律相关规定后,“平总”的老婆哭哭啼啼地闹了一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接受了命运及法律的安排。好在“平总”的老婆和女儿也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家产也并没有全部落入小妾和儿子的手里。
  “平总”的小三在知道自己的儿子享有法定继承权后得寸进尺,甚至开始派自己的亲戚进驻公司,理由是帮儿子守住家业。
  公司的管理被搅得一团糟,“平总”的老婆更是怒火中烧,又跑来咨询我该怎么办,说是再这么折腾下去,公司迟早要破产。
  当我询问孩子是否做过亲子鉴定,以确定其与“平总”的血缘关系时,得到的答案竟然是否定的。在尚未确定这个儿子与“平总”亲子关系的前提下,又何来继承权?
  于是“平总” 的老婆火速接受我的建议,要求做亲子鉴定。虽然小三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顶不住来自各方的压力,亲子鉴定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这个所谓的儿子竟然与“平总”无血缘关系。
  至此,“平总”的老婆迅速清退了公司里的不相干人员,这个故事也到此告一段落了。
  过了几天“平总”的老婆又找到我,说是经过几天的调查、核实,发现“平总”这几年给小三买车、买房、开店、转账等合计花费的金额保守估计高达一千万,她想把这些钱都要回来,她要为自己和女儿出口恶气。看着“平总”老婆斗志昂扬的表情,让我想起毛他老人家说的“与人斗其乐无穷”,还真是这么回事。
  我告诉“平总”的老婆,她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民事途径,二是刑事途径。
  (一)民事途径
  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赠与给小三的财产。因为他们两夫妻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那么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5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总”两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平总”在未经老婆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小三,不但违反法律规定,还违反了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第153条、155条、第157条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小三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二)刑事途径
  如果在做亲子鉴定之前,小三对儿子不是“平总”的这件事是明知的,却故意欺骗“平总”,并以此为借口从“平总”处拿走高额的财物那就是涉嫌诈骗,可以去公安局报案。
  这件一波三折的真假私生子继承案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都说“平总”是帮人养儿子的二傻子,考虑到已故“平总”的面子,“平总”老婆不想把事情闹大。在初步收集证据后,她选择和小三摊牌,把最终的选择权交给小三,并下了最后通牒。小三哭哭啼啼地折腾了很久,怕吃牢饭的她最终不得不选择退还收到的房子、车子、店铺、钱等,念在她还有个儿子要养,日日吃斋念佛的“平总”老婆还是给她留了一点财产的,这一场闹剧的结局也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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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青红萝卜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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