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奥村面向企业博士等人才开售!
购房贷款享受金融优惠支持
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
自行租房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
青奥村针对企业博士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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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南京市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创新名城建设,改善人才安居条件,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安居政策。近期,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的支持力度,又出台了《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原文。
今天(5月30日),南京市房产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市房产局副局长 赵书健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现场提问
申请条件
一是要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不限户籍和国籍。
二是在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企业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里的企业包含改制的科研院所和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1套住房,视同无自有住房。
安居方式及优惠政策
1
企业博士可申请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购买商品住房、存量房的,可享受我市人才购房服务。
2
购房贷款享受金融优惠支持,目前,我们已协调工、农、中、建、交、招商、南京、江苏8家银行,给予企业博士等人才购房商业贷款按市场利率下浮10%优惠。
3
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使用,贷款额度放宽到限额的2倍,最高可到100万元。
4
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
5
博士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免3年租金,租期最长5年,免租期以外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70%优惠承租。
6
企业博士自行通过市场化租房居住,可申领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最长享受5年。政策还鼓励用人单位对人才购房、租房给予支持。
青奥村将开售
人才住房的来源和形式更加多样化。除了现有的公租房和园区人才公寓外,还将通过新建、改造和趸租等方式筹集房源,未来还将本着“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原则,在科创企业、研发机构和各类人才聚集的区域,专门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安居社区,定向供应给企业博士等人才。
目前,决定将位于建邺区的青奥村项目,作为首批购买型人才住房,对企业博士和人才安居办法中A—E类人才进行销售。青奥村坐落于河西新城,占地面积14.3公顷,总建筑面积43.66万平方米。首次推出的是4幢4—7单元211套房源,套型面积是70—215平方米,共15个户型。项目接待中心将于5月31日起,正式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开放。
申请流程
不论人才身在何地,来宁前即可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购房资格,来宁办理入职后,即可直接参加政府定期组织的选房或自行购房;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住房也可在线预订,所订房源为其预留一个月,待人才来宁入职即可直接办理入住,减少租房的各种烦恼。受理系统已和今天的发布同步上线,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提交申请。
后续管理
1
企业博士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限本人购买一套,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变更购房人,所购房源自交易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2
企业博士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须本人承租,承租期内应履行租赁合同的约定,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合同约定退租。变更安居方式的,租赁期与租赁补贴享受期合并计算,最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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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龙虎网数字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