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曾驱逐律师的原小河法院院长,而今也需要律师辩护了!
法务之家综合贵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天天在线法律咨询”
▌我们先看一则纪委通报:
据贵阳市纪委2016年12月8日消息:经中共贵阳市委批准,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张诗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公开资料,张诗宇落马时57岁(1959年生),湖南邵阳人;早年曾在空军某部服役11年,退役后进入贵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监察室监察员;1997年升任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三年后转任执行工作局副局长,2002年开始担任审判监督庭庭长。
2005年4月,张诗宇赴贵阳市下辖的修文县,挂职县法院副院长,半年后转赴贵阳市小河区法院任代院长;2006年3月起正式出任小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在此职位上工作六年半后,2012年12月,张诗宇调任贵阳市观山湖区,继续担任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如果单纯从名字看,我们或许对此人比较陌生,但如果我们提起“小河案”,我想工作多年法律圈的朋友都会恍然大悟。张诗宇曾任贵阳市小河区法院院长,其间,黎庆洪等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即“小河案”,广受争议。
▌旧闻简介:①
2008年10月,贵阳企业家黎庆洪因涉嫌赌博罪被捕;2010年3月,贵阳中院一审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黎庆洪有期徒刑十九年。2010年7月12日,贵州省高级法院将该案发回贵阳中院重审,贵阳中院则将该案指定由其下辖的小河区法院审理,此时,小河区法院的院长正是张诗宇。
贵阳“小河案”, 一场疯狂的审判。
五十七名被告人,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名律师参与辩护。制造伪证、刑讯逼供、抓捕证人、阻止律师会见、试图抓捕律师、变相不公开审判、在审判过程中动员被告人解聘多名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驱逐多名敢于辩护的律师,致使总计二十六名律师非正常退出辩护,等等,可谓中国刑事司法各种乱象之集大成者。
被小河区法院驱逐和被强行解聘的律师多达二十六名,包括杨学林律师、迟夙生律师、刘志强律师、李金星律师、杨名跨律师、何先武律师、王兴律师、段万金律师、李修蛟律师、曾维昶律师、王甫律师、薛荣民律师、王誓华律师、张锦宏律师、张颖律师、徐天明律师、高成律师、张培鸿律师、吴鹏彬律师、周立新律师、李贵生律师,等。
该案审判长、小河法院刑庭副庭长黄敏以答新华社记者问的方式回应了舆论热议的“黑打”、管辖权异议、审判长回避、律师被逐、法院指定辩护人等问题,并称该案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做到了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被告人”。
▌如今,曾经的小河法院院长也需要律师了
前段时间,张诗宇正通过家属选择辩护律师。而其寻求帮助联系洽谈的其中一名律师,正是当年“小河案”众多律师中的骨干律师。这名律师因为其他原因,最终没有接受委托。
当年驱逐多名律师出法庭的“小河案”法院院长,竟然也有今天,让人颇感世道轮回。
▌相关链接
▶高院原副院长一审判8年!曾微博喊冤@大批律师
澎湃新闻消息,河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曹卫平受贿一案,11月30日由安阳市殷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曹卫平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10.7249 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徐昕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必能做到;但冤案面前人人平等,却是真真切切存在的。
河南省高院前副院长曹卫平微博一再喊冤,并艾特了一大批律师(周泽、徐昕、朱明勇、干卫东、张锦宏、刘金滨、周立新、迟夙生、杨学林、张凯、陈光武、陈进学、吴国阜、何兵、李方平、张俊杰),应该是向这些律师寻求帮助,印证了我以前说的:人人都需要律师!
▶原青岛公安局长王永利狱中喊冤
近日,微博署名“王永利之女儿”推送的一篇原青岛公安局局长王永利从狱中发出的伸冤信,所言被“刑讯逼供”。
“如果有关部门不重视我的申诉,我会进一步将我所知道的“青岛打黑”的真相继续向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公开供网友们讨论。
同时,我也希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能本着依法治国、实事求是的精神,尽快对我的案子立案复查并启动再审,还我清白!”
▶女法官为夫喊冤
前段时间,江苏盐城女法官施悦,为其丈夫在网络上喊冤,她认为丈夫吴晓东的受贿罪根本不能成立,所有上万的受贿都是虚假的。
就在施法官在微博上为夫喊冤时,有位律师站出来说:看到这篇报道后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同样的地方,同样的事情,前年我作为东台市某局副局长受贿案的辩护人以螳臂当车般努力想让冤案列车停驶,但几乎竭尽所能也没能阻止得住冤案的发生。当年那个案件的主审法官就是这个案子里的女法官!现在她丈夫的案子从纪委到检察院,手法如出一辙,可以说是极为相似。还记得当年,我们向她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观看纪委视频,她都拒绝了我们。而如今,她也想抓住这些救命稻草,同样的冤案制造机器人也拒绝了她。
而这个律师的说法也得到了印证,随后当时的冤案当事人也站出来说:我的案件在施悦法官主持召开过庭前会议后,因施本人工作变动,由另一名卞姓法官接手主办。直至一审判决我有罪、二审不开庭维持………我对后来那位卞法官没有太多的抱怨,他只是充当了司法黑暗的白手套!
如果没有残忍的教训,又何来痛彻心扉的反省。后来施法官也在微博说:如果刑讯逼供不能坚决制止,冤假错案将不可避免。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刑讯逼供是悬在每一位官员头上的利剑,没有谁能逃得过去。每一个官员都可以成为下一个陈强!
其实,这样遭遇的官员不止一个有法院院长,有公安局长......例子不胜枚举。②
试问,当年身在其位时,可知公正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你们当时有权有势时,又为冤案平反做出过什么努力?又可曾为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做出过努力?
世道轮回,苍天有眼,若每一位手握权力之人,在位时守护公正,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秉公执法。相信,一定会为推动法治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只有法治进步,才能尽最大可能确保每一个人不被冤枉,无视法律,玩弄权利,最终只会自食其恶果。
①资料来源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作者:@仲若辛
②选摘微信公号“天天在线法律咨询”作者莹莹观世界撰文《前有女法官为夫喊冤,今有男检察官为妻喊冤:世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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