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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丨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财务造假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财务造假,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退还19亿!
罚的倾家荡产!强监管风暴来袭!
财顾、律师、会计师、评估师伙伴们,以后做业务都要小心了,现在监管处罚真的严了,不值得。
根据上市公司即被害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年11月12日,南京中院出具《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人廖良茂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责令被告人廖良茂退出犯罪所得19.3297884095亿元,发还被害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至2017年,龙昕科技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的方式,通过客户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在正常业务基础上累计虚增收入90069.42万元(2015年至2017年6月累计虚增收入54674.53万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14412.5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22.02%;2016年虚增收入30647.53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30.09%;2017年1-6月虚增收入9614.5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21.51%;2017年虚增收入45009.4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40.59%。 。
龙昕科技按正常业务毛利率水平,虚假结转成本。其中,2015年虚增成本8843.59万元,2016年虚增成本18759.73万元,2017年1-6月虚增成本7298.96万元,2017年虚增成本27624.49万元。导致龙昕科技2015年虚增利润5568.91万元,2016年虚增利润11887.8万元,2017年1-6月虚增利润2315.54万元,2017年虚增利润17384.91万元。
为平衡结转的虚假成本,龙昕科技倒算出需采购的原材料数据,进行虚假采购,虚假采购的款项主要支付给龙冠真空、德誉隆。其中,2015年虚假采购金额18700.94万元,2016年虚假采购金额33700.15万元,2017年1-6月虚假采购金额8340.37万元,2017年虚假采购金额30498.45万元。
龙昕科技虚假采购导致各期末形成大量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015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11577.81万元,2016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33.22万元,2017年6月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10329.06万元,2017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4172.91万元。
龙昕科技虚增收入和虚假采购中的相关单据,如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对账单、入库单等均由龙昕科技财务部制作。相关单据需外部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均由龙昕科技财务部人员模仿签字,或由龙昕科技财务部人员使用私刻的部分客户和供应商的公章、财务专用章等盖章。相关单据需龙昕科技内部部门配合签字的,部分由龙昕科技财务人员代签。
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披露了龙昕科技的上述虚假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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