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突发!连续5年财务造假,最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

注:因为公众号平台更改了推送规则,如果不想错过马靖昊说会计的文章,记得将我们设为“星标”,多点文末右下角的在看这样每次新文章推送才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

 星标方法   点击页面左上角蓝色马靖昊说会计进入主页,再点主页右上角"..."然后选择“设为星标”(账号旁显示五角星标记表示成功。)



12月7日深夜,慧辰资讯(*ST慧辰)公告,今年4月2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现已调查完毕,并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经查,*ST慧辰控股子公司——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占比最高的2020年,*ST慧辰虚增利润6096.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69%。

为此,*ST慧辰及公司多名董监高、信唐普华总经理等均遭到处罚,其中公司被责令整改及警告,罚款500万元,其他责任人被警告,罚款250万到300万元不等。合计处罚金额达到1600万元。后续*ST慧辰上市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及主办人员会否被处罚值得关注。

上市公司连续5年财务造假,普华永道中天连续提供了审计服务:

1.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2017 年度、2018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1101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支付审计、验资及评估费为1,060.18万元。

2.2020年年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支付普华永道中天270万元的审计费用。

3.2021年年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支付普华永道中天270万元的审计费用。

4.2022年年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支付普华永道中天340万元的审计费用。

点击阅读:普华永道: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公司:不认可,预算340万拟新聘会计师!

(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8 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 4 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导致慧辰股份 2018 年虚增利润 555.31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7.33%。

2019 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 5 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 2019 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88%;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 1,785.88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5.16%。

(二)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 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 10 个项目中虛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 4,396.81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1.2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 6,096.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60.69%。

(三)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6 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2,424.1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0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1,721.1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6.45%。

(四)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受 2018 年至 2021 年相关项目影响,慧辰股份 2022 年多计坏账损失、商誉减值等,虚减利润 10,496.2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49.84%。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合同、财务资料、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账户资料、相关方提供材料等证据证明。

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为,慧辰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考虑到慧辰股份的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等,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结合上述情形依法确定量罚幅度。

何**时任信唐普华总经理,全面主持信唐普华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安排信唐普华案涉虚增收入、利润的行为,直接导致慧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何**时任慧辰股份副总经理,对慧辰股份披露的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何**是慧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赵*时任慧辰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慧辰股份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赵*是慧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徐**时任慧辰股份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主管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对慧辰股份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徐**是慧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马*时任慧辰股份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技术总监,主持技术研发工作,并为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对慧辰股份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马*自 2020 年 12 月起担任信唐普华董事,代表慧辰股份参与了对信唐普华日常业务的管理。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马*是慧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何**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三、对赵*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四、对徐**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的罚款;
五、对马*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的罚款。
用精炼的语言阐述深刻的财务逻辑,如文章得到您的认可,希望您看完后分享到“朋友圈”或者点一下右下角的“在看”以示鼓励。长期坚持不易,多次想放弃,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 ,一路陪伴,一起地老天荒,谢谢。


推荐阅读

普华永道连续14年为恒大背书!据说,...

如何分析一家企业的成长性?

财政部严禁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这些坑千万不能踩!财务转发给所有员工!

现金流!!!

7大类问题!《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出炉,必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突发!连续5年财务造假,最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