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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今秋初中招生意见出台 一中江北校区首次进行划片招生(附工作通知)

2016-05-20 苏明明 海丝商报

  昨日,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首次进行划片招生。


  南安一中(江北校区)

    招生范围确定


  今年仍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与去年相比,市区中学招生最大变化当属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首次进行划片招生,招收具有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户籍;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象山、帽山居委会、霞东村、霞西村、桑林村、露江村户籍;美林街道福溪村、梅亭村、庄顶村、金枝村、英山村、松岭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这一招生服务范围同样适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而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国光初级中学招生服务区域不变。


  市区中学招生

     采取“志愿+电脑派位”


  市区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还是按照“志愿加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如果有填报志愿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数,采用电脑派位,随机逐一录取,直至该校计划完成,余下学生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南安一中江北校区2101)从高到低的逐校录满。


  符合规定的驻南安现役军人子女、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中学就读,需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安排参与市区电脑派位或安排参与相应乡镇(街道)招生。


  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且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申请在南安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参加相应学校的招生。


  7月11日-15日进行注册

    因故推迟要申请


  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时间在6月10日前,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逾期未报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月20日前市教育局完成资格确认。如果出现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将于7月1日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595-86367869,18059981505(教育局纪检组)。7月10日前完成电脑派位工作。


  7月11日-15日进行学生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在7月11日-15日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者,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若有剩余学位

    一中等5校将进行补招


  此外,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和国光初级中学完成服务区域内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面向全市补招。


  其中,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去年补招对象中“户籍不在柳城办事处和溪美办事处的,但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今年变成所开的店必须是实体店。


  上述5校于7月18日前公布剩余学位,7月20日到校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补招对象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学校,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补招申报资格。


  如符合扩招对象资格审核条件的申报者少于招生校学位余额,由学校全部接收;如超过,由市教育局于8月15日前通过电脑派位确定接收对象,学生注册时间为8月16日-17日。剩余未被录取的,在溪美街道、柳城街道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在榕桥中学就读。

相关链接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规范招生行为,做强初中教育,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南安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1、南安一中(江北校区)招收具有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户籍;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象山、帽山居委会、霞东村、霞西村、桑林村、露江村户籍;美林街道福溪村、梅亭村、庄顶村、金枝村、英山村、松岭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招收市区具有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和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户籍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国光初级中学招收具有梅山居委会、竞丰村、蓉中村、蓉溪村、梅峰村、演园村、鼎诚村、明新村、灯埔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4、其他中学招收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划分的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 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

1、符合规定且愿意在南安就读的驻南安市现役军人子女和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

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向市教育局申请在招生服务区域初中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南安一中(江北校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为: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象山、帽山居委会、霞东村、霞西村、桑林村、露江村和美林街道福溪村、梅亭村、庄顶村、金枝村、英山村、松岭村。

2、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为:溪美街道溪美、中山、民主、彭美、湖新、崎峰、湖美、长兴、白沙崎居委会、宣化村、长富村、大埔村和柳城街道金街、新华、柳东。

3、国光初级中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服务区域为:梅山镇区(竞丰村全部、蓉中村1 )

4、其他中学的招生服务区域由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三、招生办法

()市区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按照“志愿加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收符合招生对象规定的小学毕业生。若有填报志愿的学生数超过所填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的情况,则该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由电脑随机从所有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中逐一录取至该校计划完成,余下学生由电脑按学校代码(实验中学2178、鹏峰中学2165、柳城中学2119、南安一中江北校区2101)从高到低的顺序逐校录满。

()其他中学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方法,招收符合招生对象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规定的驻南安现役军人子女、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的中学就读者,需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安排参与市区电脑派位或安排参与相应乡镇(街道)招生。

 ()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且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申请在南安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参加相应学校的招生。

四、报名须知

(一) 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报名登记时间安排如下:

1、招生服务区域内各小学指导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毕业生填写《南安市2016年市区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审核汇总相关佐证材料:①属于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提供家庭户口簿;②属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或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于610日前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报名登记。

2、部队干部子女于610日前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南安市人民武装部提供的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报名登记和身份确认。

3、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于610日前携带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书或入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省或泉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等,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报名登记和身份确认。

4、居住在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子女于610日前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适龄儿童与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当地派出所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本地居住证明,《南安市港澳台侨外籍学生就学申请表》),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报名登记和身份确认。

逾期未报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电脑派位到四所中学就读的机会。

620日前市教育局完成资格确认,指导相关学校做好信息校对。

71日前进行派位前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投诉反映。投诉电话:举报电话:0595-8636786918059981505(教育局纪检组)。公示结束后请公证处进行信息封盘。

710日前完成电脑派位工作。

711日—15日根据派位结果到所派位中学注册。学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在711日—15日期间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者,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二) 国光初级中学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预约登记及报名时间为:

1、招生服务区域内各小学指导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毕业生填写《南安市2016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审核汇总相关佐证材料:①属于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提供家庭户口簿;②属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或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于610日前向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报名登记。

2620日前市教育局完成资格确认,并公示录取名单(含经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审核的申请到国光初级中学就读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部队干部子女、南安市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家长或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港澳台和侨籍适龄子女)

3711日—15日学生注册。学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应在711日—15日期间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者,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三)其他学校2015年秋季初中新生报名注册时间为7月11日—15日。

五、剩余学位招生

为充分利用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和国光初级中学的优质教育资源,以上五校在完成服务区域内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利用剩余学位面向全市补招部分初一年新生。

(一)补招对象:

1、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补招对象:

1)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籍不在学校服务区内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由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监护的小学毕业生。

3)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但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4)户籍不在柳城办事处和溪美办事处的,但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实体店面)、办厂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2、国光初级中学补招对象:

1)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由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监护的小学毕业生。

3)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但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4)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所在乡镇的,但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实体店面)、办厂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3、其他乡镇学校如有剩余学位,扩招对象参照国光初级中学扩招对象执行。

(二) 补招对象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属于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提供家庭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或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

2、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监护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时,家长应提供的材料: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祖孙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③《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申请表》。

3、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时,家长应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等有效佐证材料、③《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申请表》。

4、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登记时,A、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家长应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务工证(或劳动合同)、③居住证明、④人社局出具的社保金起交时间证明材料、⑤《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申请表》。B、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开店的家长应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③居住证明、④《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申请表》。C、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办厂的家长应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营业执照、③居住证明、④《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申请表》。

5、务工证(或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人社局出具的社保金起交时间证明、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截至2016519日。

(三)报名登记和资格确认时间

1、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国光初级中学于718日前公布剩余学位。

2、补招对象于720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补招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登记;补招对象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学校,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补招申报资格。

3、各招生校应成立剩余学位招生工作领导组,于726日前完成对剩余学位招生对象的家庭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或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居住证明、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等有效佐证材料的审核和对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居住地,实体办厂、实体开店的场所和居住地的实地核查。实地核查情况由领导组至少三人以上的人员签名确认。

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当面通知并在其申报材料上注明核查结果,核查人员签字确认;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应佐证材料于726日下班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由市教育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申请的佐证材料进行再次审核,85日前公示资格审核结果,接受监督。如有异议的可在812日前向学校投诉反映,举报电话:0595-8636786918059981505(教育局纪检组)。

(四)补招办法

根据补招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对照学校剩余学位,若符合扩招对象资格审核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数少于招生校招生学位余额,由学校全部接收;若符合扩招对象资格审核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由市教育局于815日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招生学校的接收对象,并张榜公示。注册时间为816日—17日。

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溪美街道、柳城街道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在榕桥中学就读。

 (五)其他乡镇学校如有同类补招对象和剩余学位,参照以上规定的对象、条件、时间、办法执行。

(六)未经市教育局审核公示的扩招对象,南安一中(江北校区)、鹏峰中学、柳城中学、实验中学、国光初级中学不得补招与建档。其他乡镇学校如有同类补招对象,应经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报教育局建档。

六、监督与保障

() 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保障初中招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举报电话:0595-8636786918059981505(教育局纪检组)。

()任何学校擅自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初中招生考试的行为都是违规行为,所有违规招生的结果一律无效,教育主管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小学升初中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定向指标。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

 ()任何中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更不得向南安市外其他任何学校的招生宣传提供方便和线索。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查处有关当事者责任,并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应保存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补招对象材料复印件),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户籍地乡镇安排就学;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取消申报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学。

()本市户籍的初中学校学生应严格根据父母或其监护人居住地确定填报就学的学校,一旦入学不得互相借读、转学。

()各乡镇(街道),公安、人社、工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以上事宜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会同中教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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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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