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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5次仍通不过“倒库” 驾校不给他培训遭起诉

2016-05-24 洪丽燕 海丝商报

  5次补考科目二都没过,教练不教驾校不管,拖了3年多仍拿不到驾照,学员一气之下状告驾校。昨日,记者获悉,经市法院美林法庭审理,判处双方解除合同,驾校应于判决生效后立即退还培训费2400元。


  2012年12月20日,罗先生向南安某驾校报名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双方约定,当天先交3800元培训费,其余1000元于考理论时缴清。之后,该驾校便对其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二的培训。


  同月26日,罗先生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并按要求缴清了培训费。


  2013年1月1日,全国驾考施行新规。科目二考试中,罗先生“倒库”老是进不去,只能补考,但第二次依然没考过。罗先生只好再抽时间一次次补考,第5次补考,他依然栽在“倒库”上。


  罗先生又气又急,可他找到驾校要求再次报名考试时,驾校表示不再对其进行培训,也没有安排考试。2015年4月,罗先生的进度依旧停留在科目二。


  “练车时间太少,场地没有保障,培训车型和实际考试车型不一样,导致我5次考试不能通过。”罗先生认为,作为驾校,本应该找到原因,帮他重新报考,但驾校却坐视不理。


  接下来,他找到相关部门,部门表示让他找驾校为其报名考试。可他再次找到驾校时,驾校始终不为其报名。


  2015年4月中旬,罗先生再次找驾校沟通无果,一气之下把驾校告上法庭,诉请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培训合同,退还培训费。对罗先生的起诉,该驾校没有作书面答辩,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甚至没有出庭应诉。


  法官表示,本案中,虽然驾校对罗先生进行了培训并安排考试,但罗先生只通过科目一考试,所以驾校的培训合同义务仍未全面履行完毕,其仍应对原告进行培训并再次安排考试,而驾校却未再次安排培训和考试,并超过了合理的期限。同时,罗先生作为初学驾照的学员,不清楚驾照的考试流程和驾校的培训义务,驾校在订立合同时,却未向罗先生作详细说明和提醒,显然存在过失。


  “本案中,驾校已经为履行合同付出了实际劳动和成本,而罗先生5次考试仍未通过科目二,与其自身未能积极学习有关,他本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法官表示,根据本案实际,酌定被告退还原告50%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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