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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奖启动申报 最高奖金达50万

2016-08-05 海丝商报
    日前,福建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启动2016年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此次科学技术奖涵盖4大奖种,包括省科技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根据项目的不同,奖金最高可达50万元。


  其中,省科技重大贡献奖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在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创造出特别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申报省自然科学奖的,其主要论文论著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学术专著出版2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之前发表或出版)。


  申报省技术发明奖,其核心技术必须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二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


  申报省科技进步奖的,必须应用或实施两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且省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或我省创新型企业。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只能被授奖一次;工人农民技术创新项目的完成人在该项目完成期间其身份必须是工人或农民。


  据了解,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不分等级,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每人奖金额为50万元,其中1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所得,用于改善生活条件;4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20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奖金数额按获奖等级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人或者单位需填写《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推荐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重点突出主要完成人的主要贡献或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重大科技创新内容,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推荐书两种形式。根据要求,省科技奖网络推荐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9月12日,推荐书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7日。

  

本报记者 林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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