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后妈虐打11岁继女,获刑2年3个月
今天,记者从南安市法院获悉,去年发生在溪美的一桩后妈虐打继女案,于近日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多次用手、衣架、扫把等殴打继女小柔,致小柔身上多处擦伤、挫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本报曾于去年关注并公开报道该事件,不少网友也心系着后续情况。记者获悉,小柔已回归到正常生活,而其继母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被害人小柔出生于2009年。父母离婚后,2016年开始与父亲、继母王某共同生活,继母育有一子。
2019年5月的一天,小柔的生母黄某(化名)前往学校探望小柔,发现小柔在炎热的天气仍穿长袖长裤,热得冒汗,她撩起小柔的袖子想让她凉爽一些,看到手臂上有好几处伤痕,小柔却目光躲闪地说是自己弄伤的。
黄某发现异样,叫来班主任一起带小柔去往医务室。在对小柔进行安抚后,她轻轻掀开了小柔的衣服,入目是满身伤痕,背部多处淤青和破皮,脖子有条状痕迹,手臂上有类似烫伤的伤口。心痛和震惊的黄某怀疑小柔身上的伤情来自于父亲或者继母,立即报警求助。
据小柔的班主任回忆,在2018年下半年,小柔就常精神不集中,曾说过很害怕晚回家会挨骂,后来她还发现孩子脸上会出现淤青伤痕。小柔在班级里从一个活泼的孩子逐渐变得沉默不语,脸上各个位置都有出现过伤痕,她尝试与小柔沟通,但小柔却告诉她是自己弄伤的。
后经鉴定,小柔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经警方传唤,2019年5月23日,被告人王某自行到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发现,小柔身上的伤痕是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在家中被其继母王某多次殴打造成的。
据被告人王某供述,殴打小柔是因为她不认真做家务、也不听话,曾因小柔洗内裤洗破了用衣架打她,小柔也曾因害怕挨打躲到厨房,她还是打了她两巴掌。小柔的父亲发现过王某打孩子的事,但劝说朱某未果。他想起家里有监控,就去调取了监控,并截得2019年3月后的5次小柔被王某殴打的视频,欲将视频交与王某的父亲,让其劝王某不要打孩子。
王某的殴打使得小柔每日战战兢兢,生怕做错事,又因惧怕不敢向老师和生母等身边人求助。
2019年3月,小柔将米粒撒在椅子上,王某持扫把击打小柔的腿,并把她拉到木沙发的扶手边,扇打耳光,后把小柔按在椅子上让她看自己洒的饭粒,只要小柔有一点让王某不快,王某就手打脚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进行判决。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被害人小柔在受到继母王某的殴打后不敢吭声,且部分知情人也因各种因素未举报或报警,本案中,父母离婚对于小柔来说,已是巨大的伤害,王某在抚养教育时,把未成年的小柔当做发泄的对象,多次谩骂殴打,不仅对其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还致其轻伤,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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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贵灵
通讯员:林瑞婷 陈柳荣
编辑:商妹儿 审核:洪春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