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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由自取!胶州一男子朋友圈发视频辱骂交警,结果……

青岛日报 2020-01-27

对于很多人来说,

在微信朋友圈随手上传一段文字、几张照片,

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

在自己的朋友圈,

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




近日,

胶州的盛某就因为自己无视法律底线,

公然在朋友圈发布视频辱骂交警而被治安拘留。

事件回放


10月11日,胶州市公安局接网友举报,有人在朋友圈发布视频辱骂交警,视频中言语粗俗不堪,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视频:@青岛网警巡查执法

胶州市公安局阜安派出所通过工作,很快查到该条朋友圈视频系盛某所编发,由于盛某出差在外地民警没有找到本人。这期间,盛某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随后,盛某在朋友圈发布一条向交警道歉的文字。10月14日,盛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盛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懊悔不已,但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3日。


经查,2019年10月10日18时许,盛某(男,29岁,胶州人)在乘坐出租车去饭店吃饭,途经农场路妇幼保健院门口时,由于天正下着小雨,又值下班高峰期,路上很拥堵,一名交警正在马路一侧指挥交通。盛某自称由于当时心情不好,又着急出去吃饭,便迁怒于交警,随手录了15秒的视频发在朋友圈里,该视频播放着交警执勤的画面,伴随着盛某很多辱骂交警的语言,视频上附有“畜生,拿着国家俸禄的木头桩子”的字样,并配上了鄙视的表情。该发布朋友圈后,收到较多关注和评论,并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执法权威不容挑战,执法形象不容践踏。我国法律保护公安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禁止妨害执行公务和侮辱人民警察的行为。公安机关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坚决打击辱警袭警、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行为。请广大群众理性对待民警执法,支持和尊重执法民警,更不可逾越法律底线。

提醒广大网友: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请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理性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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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蔺君妍  编辑 | 辣桃   审读 | 吾梦   

来源 | 青岛日报新闻客户端“青岛观”、@青岛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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