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定于2019年11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习。请广大市民在上午10:00-10:20认真听辩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和灾害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一、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二、灾情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鸣15秒,停10秒,再鸣放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
三、各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及试鸣总时间
各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时间为3分钟,共计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