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防控组办公室成员、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徐颖介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部分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所减弱,极个别居家观察人员思想麻痹大意、自我约束不严、违背自身承诺,未能做到“足不出户”。3月下旬以来,根据群众监督和有关排查线索,通过小区出入口排查、调取录像、向本人核实等方式,调查核实了49名居家观察人员违规外出情况。虽然人数不多,但也容易造成风险隐患。北京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会上通报3个典型案例。第1个案例,沈某,3月29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4月6日,违规在小区内活动,社区对其提出警告;当天下午,再次违规外出,乘地铁到商场购物、聚餐。4月8日,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第2个案例,汪某某,4月6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4月16日、17日,两次违规外出,自驾外出与他人会面。4月18日,即其居家观察的第12天,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第3个案例,王某,4月9日从外省区市抵京开始居家观察,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智能门磁并张贴居家观察提示。4月15日,王某破坏门磁后骑自行车到银行取款,乘出租车到某商场与他人面谈业务。4月17日,社区会同民警对其训诫,转送集中观察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重新计算14天观察期。
徐颖表示,返京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遵守隔离观察规定,协助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下一步,北京将继续用好人防技防手段,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居家和集中观察人员管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外出,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同时持续组织属地、社区(村)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