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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青岛!一女子被撞身亡,又是因为它!这件事千万警惕

青岛日报 2021-03-25

说到交通安全问题

青报君经常提醒大家

摩托车、电动车上路

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而且前段时间

公安部还发布通知

从今年6月起,

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但青岛还是有人因为没戴头盔

发生了悲剧

......




日前,城阳区宁城路与正阳中路路口发生一起吉普车与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女骑手倒地受伤,吉普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最终,女骑手因没戴头盔颅脑损伤,抢救两天后不幸身亡。7月14日,吉普车驾驶人田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女骑手被撞男司机逃逸


6月26日10点41分,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阳正阳中路与宁城路路口处,有个人倒在路上受伤。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案发现场处置,发现一辆挂有本地号牌的二轮电动车侧翻倒地,路面上有一条明显的划痕。伤者已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民警调取路口监控发现,6月26日早晨7点40分,一辆白色SUV吉普车沿宁城路由北向南驶至正阳中路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伤。肇事后,吉普车驾驶人下车看了一眼,随即驾车逃离现场,民警确定为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田某指认逃逸车辆。

 

经进一步调查,受伤的二轮电动车驾驶人为城阳区68岁女子芦某而肇事逃逸车辆为鲁DKB296牌号SUV吉普车,车主为山东滕州市34岁男子田某。民警随即拨打电话通知田某到交警部门投案调查。案发日14点30分许,田某驾驶鲁DKB296车辆到城阳警方投案,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告破。



未戴头盔颅脑损伤


6月28日,案发两天后,伤者芦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确认为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经警方调查,田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6月30日,犯罪嫌疑人田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7月14日,田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芦某所驾的二轮电动车。

 

本案中,电动车驾驶人芦某因未戴安全头盔,加重伤亡后果,着实让人惋惜。城阳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是“生命盔”,正确佩戴头盔,是为了您自己的生命安全。



严查骑车不戴头盔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自6月1日起,全国交警部门将按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交警倡导广大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正确戴好头盔,平安出行!


不带安全头盔上路

酿成的惨剧不在少数

一组动图来感受下

惨烈瞬间

希望小伙伴们引以为戒

↓↓↓


▲图源:@快速路交警。


▲图源:@快速路交警。


▲图源:@快速路交警。


▲图源:@快速路交警。


▲图源:@快速路交警。


那么问题也来了

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头盔

快跟着青报君get起来

👇


▲图源:潍坊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


为了保护自身安全

希望各位骑车人

一定要正确戴好安全头盔

平安出行!

转发提醒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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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于滈  编辑 | 杰斯理

来源 | 青岛日报(qddaily)综合自“青岛观”新闻客户端、@快速路交警、潍坊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转载摘编须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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