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3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青岛市出租汽车服务和管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决定在青岛市组织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底,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巡游车无故拒载、未选择合理线路行驶、不按规定操作计价器以及网约车巡游揽客、张贴巡游车营运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传“信用交通•山东”网站予以公开。
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于2021年1月1日起,针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证件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和车辆驾驶员分别实施处罚。
三、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分别依职责对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