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自今年8月5日起启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三区)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此次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后,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41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41元/立方米。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天然气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由于近期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天然气公司对我市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上调,根据国家、省价格政策规定,按照我市现行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市内三区非居民用气进行同向同步调整,相应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通知要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往期内容
●青岛青少年全面开打新冠疫苗(附接种点名单)
●非必要不离青!青岛再发致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莱西再发重要提醒:已排查出有人员到过烟台华怡美容院
记者 | 杨光 编辑 | 桃子
来源 | 青岛日报(qddaily)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转载摘编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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