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呼吁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此外,公安机关正告在逃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规定的2021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对拒不投案、对抗法律或负隅顽抗的必将依法严惩;对窝藏、包庇或为在逃人员潜逃提供条件的必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往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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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冉欣
来源 | 青岛日报(qddaily)综合自人民网、央视新闻,转载摘编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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