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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看到这3人立刻举报

青岛日报 2022-03-26



近日,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全文如下
↓↓↓


被执行人纪家佼,男,1963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大北曲前村393号康馨小区11号楼3单元302室,公民身份号码:37022119631031451X。


被执行人刘菊芳,女,1963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大北曲前村393号康馨小区11号楼3单元302室,公民身份号码:370221196308204522。


被执行人刘君明,男,1975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吕家庄村56号,公民身份号码:370212197511034512。


被执行人青岛金昌利房屋经纪服务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正阳路196号国际商务港办公517号。


法定代表人刘君明,经理。

未履行金额:本金34万元及利息等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本院(2013)北民三商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其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依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后,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举报电话:0532-81606232(张法官)、0532-81606271(韩法官)


本公告有效期:2021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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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冉欣

来源 | 青岛日报(qddaily)综合自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转载摘编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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