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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看法】房子住了7年,突然要补大笔钱,买这样的房子一定要当心!

2017-08-28 全媒体记者李炜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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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石峰区新源小区的李娭毑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就在不久前,开发商召集他们2栋的30多位业主在物业公司开了个会,在会上,开发商要求业主们按照每平米300元的标准交钱。李娭毑算了算,她家要交3万多块钱。

李娭毑是市农药厂的退休职工,经济上并不算宽裕,老两口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前几年家里又添了个孙子,家里的房子只能说刚刚够住。说起那天开的会,李娭毑说,开发商说了,土地要变性,每户都要交钱。

李娭毑的房子是2010年以每平米1600多元的价格买的,事隔7年还要交钱,李娭毑认为开发商的要求不合理,所以她不能接受。李娭毑的丈夫肖大爷跟我们讲述了他当年买房的经过。肖大爷说,当时他们是做商品房买的,安置房每平米是1200多元,而他们买的价格是每平米1600多元。

就这样,不是征收户的李娭毑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买下了这套安置 房。住在李娭毑楼上的刘师傅是市玻璃厂的下岗职工,她也有着类似的购房经历和看法。刘师傅说,当时她也以为自己买的是商品房,后来才发现这不是商品房,而是安置房。

开发商要交钱,其他业主纷纷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这是开发商的诚信问题。



石峰区先锋小区2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业主们反映的情况又是否属实呢?记者来到市国土局进一步了解先锋小区2栋的土地使用情况。资料显示,石峰区先锋小区2栋确实未办证,其土地性质为划拨地,其房屋属于安置房。安置房和商品房有较大的差别。

律师郭曦表示:商品房的建造是以流转和买卖为目的的。而普通安置房的建造是因为国家建设或者地产项目导致被征收人无房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建造安置房提供给被拆迁人居住和使用。商品房用地属于出让土地,安置房用地属于划拨土地,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除此以外,安置房在价位上一般低于商品房,在购买和转让上都有一定的限制。

随后记者了解到,先锋小区2栋大部分业主都不是征收户。非征收户却买下了安置房,住了7年后,问题暴露出来了。



随后,记者跟随业主们来到株洲湘渌物业管理公司先锋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情况。开发商株洲湘渌房地产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这种情况下,记者决定前往开发商株洲湘渌房地产公司了解情况。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进行了查询,开发商株洲湘渌房地产公司地址为湘渌商住楼1505号,于是记者找了过去。但是公司办公室空无一人。之后记者两次拨打了株洲湘渌房地产公司法人的电话。然而无人接听电话。



对于先锋小区2栋业主遇到的问题,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认为:开发商把商品房卖给不符合条件的人,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今天这种局面的造成,开发商是有很大责任。他同时认为,对于这些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在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是办不到相应产权证的。

看来要办理产权证,行之有效的办法还是要进行土地变性。而土地要变性就需要报批批准后支付相关的费用,大家争论的焦点和问题的关键就是,这笔费用到底该由业主还是开发商来买单?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认为:

因为我们不掌握本案的全部资料,现在没有办法来进行一个判断。按照法律规定,要根据造成不能办证的原因来进行责任的划分。至于分担的比例,应该由业主和开发商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来确定究竟是由开发商一方来承担责任,还是由双方共同来承担责任。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李炜 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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