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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弗兰餐馆吃饭,你可以当场拒付餐位费!你知道不?

2017-11-01 全媒体记者罗会霞 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到外面吃饭,被收取“餐位费”,相信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10月1号,新版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严令商家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新条例实施一个月了,各餐饮机构是否已经按照规定取消了餐位费的收取呢?今天上午,《24小时》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记者首先来到庐山路老山城火锅店。前台店员见记者前来订餐很热情,被问到收费情况时,这名店员称,进店消费就要收取餐位费。收费标准是六块钱每人,这中间包含了调味料的使用费。



今天中午,龙先生和朋友一行五人在天元胡桃里音乐酒馆就餐,共消费了363块钱,其中餐位费每人2块钱,共被收取了10块钱。



记者共走访了五家餐饮店,其中一家明确需要收取餐位费。另两家餐馆不收“餐位费”,却收取“茶水费”。有餐饮店店员直言,从十月一号起,就没有明确收取餐位费了,而是把餐位费的收费项目改了个名称,变成了茶水费和米饭费。


记者走访发现,收取餐位费、茶水费的餐馆并非个例。新条例实施一个月了,甚至有不少餐馆不知道新条例的颁发。记者将暗访情况向市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进行了反映,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据统计,从十月一号到现在,市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餐位费相关投诉10起。


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副主任许辉英介绍,如消费者被餐饮企业要求另付“餐位费”,可当场拒付。如果拒付发生争执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工商执法人员会介入协调处理。另外,除了餐位费,顾客还可拒绝使用收费餐具。按照新条例的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



法制民生频道全媒体记者 罗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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