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辱骂滴滴遇害女乘客的跳梁小丑被抓,大快人心
因为屡教不改,一名辱骂滴滴遇害者的网民再次被拘留。
据@临沂网警巡查执法 微博9月20日消息,9月17日,临沂警方依法查处并再次行政拘留在网上辱骂滴滴遇害者并扬言对遇害者家属实施极端行为的网民鲁某某。
事件回顾
5月6日凌晨,河南郑州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岁,山东济南人)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相关报道:残杀空姐疑凶就是他!弃车跳河逃走,滴滴百万悬赏,警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8月24日,年仅20岁的浙江乐清乘客赵女士在乘坐滴滴顺风车时,被司机钟某杀害。(相关报道:20岁女孩坐顺风车遇害,司机前一天刚被投诉!滴滴道歉,浙江叫停顺风车)
这两起悲剧发生后,网友群情激愤,纷纷谴责涉案滴滴司机,然而此时,却有人在网络上发布辱骂受害人的言辞,令人十分愤慨。
辱骂受害者,被拘留5日
据@临沂网警巡查执法 微博介绍,9月2日,鲁某某(男、22岁、山东省临沂市临港区人)以网名“歌手-林幸生”在新浪微博屡次发表扬言杀害浙江乐清滴滴受害者全家人的违法言论,称“我自己开车去赵**家,计划就今天开始杀死他全家 ”、“(去乐清殡仪馆)还有网友全部干掉(杀死)”、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不良影响。
随后,鲁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临港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再发侮辱言论,网友二进宫
近日,其改换网名,用微博昵称“髙橋來-応援”再次发表多条恶意攻击滴滴遇害者李某珠、赵某晨的信息,引发网民愤慨。
发现该情况后,临沂警方迅速出击再次将该网民抓获,据鲁某某供述,其因被拘留心情不好,被释放后发表一些极端言论吸引粉丝关注。
目前,鲁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临港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严守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对于侮辱他人、威胁、扬言实施极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网民,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于屡教不改的网民,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网友声音:屡教不改的就该判刑
有网友称,才行政拘留15天太轻了。
有网友表示:屡教不改的,就该判刑。
还有网友建议:应该把不良记录加入身份证芯片,与个人信用挂钩。
对于此事,
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
说出你的观点。
综合:@临沂网警巡查执法、北京日报微信等
监制:郭涛
编辑:宋佳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