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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旺女村长”暴动罪成,被判刑46个月!还曾袭击记者付国豪
据港媒26日报道,自称“旺角占领区女村长”的毕慧芬,因参与2016年旺角暴乱事件,被控两项暴动罪罪成,今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案情指,2016年2月9日大年初二凌晨,毕慧芬(24岁)在旺角一带掘砖及纵火,以及向火堆投掷物件,被控两项暴动罪,早前被裁定罪成。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追求民主、自由、公义是每人应有权利,但有关权利并非绝对,乃是相对,追求的同时亦应尊重他人权利及受到法律制约。
毕慧芬此前向法庭提供了精神、心理和医疗报告。法官指对美好生活、民主的追求、寻求同辈赞赏无可厚非,但被告选择一个不获大部分人认同的方式,也并非是逃避刑责的借口。
毕慧芬听罢刑期后,在犯人栏内激动连番大呼:“法官阁下,听我解释。”
据此前媒体报道,毕慧芬还涉嫌今年8月在香港国际机场袭击付国豪。
8月20日,案件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聆讯。毕慧芬被控“非法拘禁”“非法集会”和“伤人”,不允许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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