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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富法官”案,还没完!案后案,要审查复查!

北京日报 2021-01-17


12月11日下午,海南政法微信号发布联合调查组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张家慧涉及的部分案件因其腐败行为影响裁判结果。


联合调查组

关于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的通报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现将张家慧案件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家慧案件涉案人员处理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正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涉案律师有关问题进行处置;已对部分涉案法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部分涉案法官已被定罪处罚,其他涉案人员正在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调查处理意见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张家慧案所涉相关案件依法处理的问题


张家慧受他人请托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其中部分案件因其腐败行为影响了裁判结果,联合调查组正督促海南省高院对所涉案件启动内部监督程序进行审查复查。对经审查确有错误的案件,将依法提起再审,及时予以纠正。


三、关于张家慧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追缴问题


张家慧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四、关于张家慧案件暴露出的政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海南省法院系统已就张家慧等司法腐败案件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项整改工作,海南省政法机关也将结合张家慧司法腐败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整治顽瘴痼疾,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政法铁军。


五、关于张家慧案件暴露出的律师行业方面的问题


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开展全省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


2020年12月11日


此前报道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涉嫌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已于12月4日落槌宣判,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三项罪名成立,这名昔日“最富法官”一审获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张家慧 资料图

一审判决书显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丈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均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张阜等37人财物共计4375万元人民币,并将其用于家庭开支及刘远生实际控制公司的项目开发。

在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有18名律师,其余19人包括涉诉的企业主和官员。张家慧在直接或间接收受贿赂后,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行贿方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此外,2015年至2016年,为使刘远生实际控制的迪纳斯公司少缴或不缴房地产开发项目增容费,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

来源:澎湃新闻

监制:童曙泉
编辑: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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