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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保护伞”获刑!孙小果案大量细节曝光,其母亲、继父出镜忏悔

北京日报 2021-02-14


四集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22日晚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第二集《守护民生》。20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离奇“复活”再次作恶,背后有哪些公职人员徇私枉法,成为他的“保护伞”?


2019年3月,一个叫孙小果的人因故意伤害案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他和同伙在一家KTV打架斗殴,踢爆了对方的膀胱,将对方打成二级重伤。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孙小果注册有多家公司,经营多家酒吧夜店,是昆明夜场上有名的“大哥”,貌似合法的公司外衣背后实质是一个涉黑涉恶团伙,做着诸多违法犯罪勾当,开设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不一而足。


孙小果这个名字一经公布,顿时引起轰动。许多昆明人都有印象,20多年前就有个孙小果,犯下多起性质恶劣的大案,当年已经被判处死刑。这是不是同一个孙小果呢?



蒋彪(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一级警长):应该是死刑已经执行的,怎么他没死啊?有这样一个概念,诧异,非常诧异。


这个孙小果正是20年前的那个孙小果。他是如何离奇“复活”的,是否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政法机关对孙小果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展开调查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成立专案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调查,最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查清了这一案件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行为。



张雪贫(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中间只要有一个人是严格执法,他的这个事情就走不下去,每一个人都松这么一个小口子,最后就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梳理孙小果案跨越20年的过程,他第一次犯罪是在1994年,当时在昆明市环城南路,他和另外四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将两名女青年强行拉上车,开到郊区实施轮奸。


当时孙小果不是主犯且未满18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然而到了1997年,本应在监狱服刑的孙小果离奇地出现在了社会上,再次强奸4名未成年女性,其中1人是未满14岁的幼女。


他还非法拘禁并虐待侮辱两名女性,手段极其残忍,伤情惨不忍睹。他的恶行当时引发公众强烈愤慨,经调查,发现是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在1995年找关系非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随后又非法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



陈浩(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孙小果的母亲对孙小果,这种爱是一种无原则的,给他搞了一个假的病历,就做了一个保外就医,第一次就让他逃避了处罚。一天牢也没坐那次。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原名孙学梅,早先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继父李桥忠当时是五华分局副局长。1998年,二人就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所犯强奸案被查处,孙鹤予被开除公职并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桥忠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撤职处分;给孙小果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的两名警察也被以渎职罪追究了刑事责任。


孙小果也因1997年再次犯下多桩重案,于1998年2月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公众都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终结了,没想到20年后类似情节再次上演,而且这次更匪夷所思,是“死而复生”。彻查并公布孙小果案的真相,关乎社会对法治公平正义的信心。



陈浩(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什么孙小果这个案子影响震动这么大,真是触碰到了普通老百姓的一个心里的底线了。


调查发现,孙小果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先后经历了两次改判。第一次是1999年,孙小果被判处死刑后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调查,这次二审改判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但并未发现徇私枉法情节。改判死缓后,孙小果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按照法律,死刑缓期两年期间没有新的犯罪,则转为无期徒刑。


如果孙小果就此依法服刑,也不可能再为祸社会,然而,2003年他的母亲孙鹤予刑满释放后,又一门心思要从监狱里捞人。



孙鹤予(孙小果母亲):很矛盾,也很恨他,你说不疼他吧也不可能,总是想让他(受处罚)能够轻一点,有溺爱在里面,这是我的问题。你说做这个母亲做得失败不?很失败,真的,很失败。


孙鹤予当时已被开除公职,但李桥忠仕途又有了起色,在五华区城管局担任局长。孙鹤予于是和李桥忠提出让他再去找关系,李桥忠也就一口答应。



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他是他妈生的,他妈是我的老婆,作为他的继父,他妈提出来这个东西,肯定是找熟人,更好说话,更好通融。


调查发现,正是李桥忠和孙鹤予的多方运作,致使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启动再审,并最终由死缓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这一再审改判显然极不正常。



陈浩(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有新的证据、新的事实各方面才能启动再审,这个案件其实是没有,不符合这个条件的。


调查组循着这次再审的流程,逐一对照每一个关口的权限和职责,由此锁定了每一关的责任人,并发现多个环节都有公职人员严重徇私枉法。



田波(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处理我,我都接受。因为这个案子最后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真的太坏了,真的太坏了。判决拿到那一天我掉眼泪了,做了一辈子的法官,最后成了罪犯。


田波,时任立案庭庭长。立案关是再审的第一关,正是田波开了这第一个口子。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曾经在部队服役,他打听到田波也曾经在同一个部队当过兵,就辗转托战友约田波吃饭。



张雪贫(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两次每次5万块钱给田波送过10万块钱,那田波在这个过程中,就想方设法为李桥忠出主意想办法。



田波(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对我的战友也好,对李桥忠也好,不去怨恨别人,怨恨自己。心理学上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你心里面有这个钩子别人才能够挂东西,如果没有这个钩子,别人挂不上这个东西,也是自己没把握好自己吧。


立案关之后是审判关,李桥忠夫妇自然接下来就把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作为重点公关的对象,向他行贿十余万元。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改这个案子的时候,实际上我当时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交给你的就是一个关口,你把不住这个关口,后面这个是有经验教训的。


当时梁子安明知这个案子不该改,但面子上又抹不开,他于是告诉李桥忠夫妇,这事难度大,建议他们再找找院领导。时任云南省高院院长是赵仕杰,虽然李桥忠不认识赵仕杰,但却绕着弯子,找到了能和赵仕杰说上话的人。



刘天鸣(时任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专案组成员):李桥忠这个人很掌握中国社会的潜规则,这个事情放在他那儿,尽管他官不大,但是他通过绕,我认识你,你认识他,他认识他,他认识他,最后绕到那儿,这是决策者,行了。那个年代就吃饭,吃吃吃一路吃过去,吃完了,好,再集中火力,再送点东西,找到了能办事也能办成事的人。


调查发现,李桥忠通过不止一个人和赵仕杰打了招呼,其中之一是时任云南省长秦光荣的秘书袁鹏,李桥忠辗转通过一个私人老板结识了袁鹏,送了3万元,袁鹏接受请托给赵仕杰打了个电话。



张雪贫(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袁鹏是省里面主要领导的秘书,当时李桥忠告诉孙鹤予说,他是当秘书的,他背后的人官有多大,他的权力就有多大,对方接到电话那考虑的肯定是这个人,这个事情是你跟我提的,还是你背后的人跟我提的。


这些绕着圈子打的招呼起到了作用,赵仕杰找到时任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提了这个案子,大意是如果能动就动一动。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他这个人,他不会很那个的,他一般就是他意思表露了就拉倒了。我当时只要表态我保留意见,不那个的话,也行。但是毕竟没有那个。我说我就是,第一句话是盲从领导,第二句话,我是丧失原则。


调查发现,孙小果案再审历时一年,进行了三次审委会讨论,之所以反复讨论,正是因为不少审委会成员都认为,这个案子事实证据没有错误,不该改判。


这间庄严的审委会会议厅,每个人只要走进这里,就应当摒除一切外界影响,只仰望至高无上的法律,遗憾的是,少数人最终将人情关系和领导意愿带进了属于法律的空间,并凌驾在了法律之上。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最后一次合议,表态就这样的,事实不动了,就把刑期改了,这个案子谁都不敢动事实。


就这样,孙小果完成了“复活”的重要一步,刑期变成了有期徒刑20年。调查发现,李桥忠夫妇同时又在监狱系统活动,操作违规减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和李桥忠既是老乡又是战友,于是不顾原则答应给他帮忙。



罗正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1983年到1997年的时候他是在部队工作,是和我在一个部队,和我是上下级关系,又是战友。


罗正云把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叫来和李桥忠一起吃饭,嘴上说在原则范围内关照,下属也就心领神会。



刘思源(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罗正云一句话,我们肯定是要买账的。跟分管的副监狱长说,反正领导既然说了关照,你们关照好就行了。


调查组调取孙小果服刑期间的记录查证,发现多名监狱管理人员在领导授意下违纪违规,给予孙小果不正常的特殊待遇,孙小果每个月考核都是满分,连续七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接连获得减刑。


尤其荒唐的是,孙小果还号称在监狱里发明了一个“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后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监狱据此认定孙小果“重大立功”再次报请减刑。



刘思源(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减不减,法官把关去,减不减我就不管你了,该关照关照,我也报了反正。


调查表明,井盖设计图纸其实是孙鹤予托人从外面带进去的,当时云南省第一监狱有机械加工车间,从技术到材料都有便利条件,在一些监狱干警帮助下,同监其他懂技术的犯人制作出了模型。


孙小果的设计陈述材料经鉴定都不是本人笔迹,是同监犯人代写的。孙小果面对诸多证据,仍一口咬定井盖是自己发明,但谎言被调查组当场揭穿。



刘天鸣(时任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专案组成员):我们审讯他的时候,我就问他,他到死都说这个东西是他发明的,不假。我说行,那现在来来来,我给你纸给你笔,还需要什么样的制图工具,你要实在画不出来,我把原图给你照着画,照着画他都画不出来。很尴尬,就沉默,就不说话,耍赖赖不掉,那不吭气就完了。


经调查核实,孙小果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总共减刑3次,2009年1月转监到云南省第二监狱,在二监又减刑两次,于2010年4月出狱,实际服刑时间只有12年5个月。之所以中间要由第一监狱转到第二监狱,是因为违规减刑遇到了阻力。



罗正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2008年李桥忠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孙小果在一监减刑未能得到通过,他说主要是一监的一个纪委书记叫何绍平持不同意见,而且态度非常坚决,你能不能跟他说一下。


调查组调取当年的减刑会议记录,记录显示时任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何绍平在多次会议上都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孙小果的减刑不符合规定。何绍平也还清晰地记得,罗正云为此专门打来了电话。



何绍平(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他说孙小果减刑你怎么不同意,我说不是我不同意减,他这个是不符合规定。他说你们这个规定太多了。我说不是我们的规定多,我说这个是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


虽然领导打了电话过问,但下一次会议上,何绍平仍然不同意。



何绍平(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我还是坚持不同意,我不图什么,我必须要依法,你领导认为我不行,你给我换了就算了,没事。当时我的身份是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就有这个职责,对这个事情进行监督。


正是因为何绍平的反对,罗正云等人只好将孙小果转到第二监狱,绕过何绍平继续操作。如果多一些人能够像何绍平一样坚持原则,孙小果也不可能“复活”,但遗憾的是,许多人选择了另一个错误的答案。



陈浩(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大家都觉得,我这里通融一下,卖个面子给个人情,应该没什么问题,后面还有人会来把关,我只是它当中的一个环节,不重要,都是这种想法,就最终就导致这个事情就办成了。


网友们都在问:孙小果家究竟有多大的权力,能办成这么多事情?调查人员起初其实也有同样的疑惑,当一路查下来,发现孙家最大的官员只是继父这个区城管局长,却成功打通了层层关节,堪称拍案惊奇。


而且,虽然不少人收受了孙家的钱物,但他们都表示其实主要不是图财,更多的是因为“朋友圈”“战友圈”的熟人请托,看的是人情和面子。看似匪夷所思的背后,其实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风气的积弊。



孙鹤予(孙小果母亲):我老公他说为什么他要去办这个事情?实际上是能力的体现。我觉得他说这个话是真实的。他也乐意帮朋友的忙,所以他找朋友办事,那也是非常顺当。我老公他,唉,实际上真的挺对不起他的,把他害了。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经再审依法公开宣判,对之前两次改判依法予以撤销,维持1998年一审的死刑判决,并和他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纪检监察机关将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移交司法审理,2019年12月15日,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19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他们当中不少人过去都身在司法、执法部门,如今却因违法受到制裁,留下沉重的警示。



陈浩(云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职人员对手中的权力,对国家的法律的话要有一种敬畏之心。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污染的是水源,社会的影响会更大。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监制:童曙泉
编辑:张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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