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非法越境,曾去商场活动
基本情况:
两人非法入境,其中一人感染
2月24日
两人从柬埔寨坐车到越南边境
2月26日
在广西非法入境
3月5日至6日
租用广西当地车辆到达郑州
3月7日至3月10日
在金水区山水时尚酒店住宿,期间曾到锦艺城活动。
3月11日
因涉案,俩人被管控在高新区元居酒店。
活动轨迹:
两人曾去一商业中心活动
涉事两人会被判刑吗?
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此外,依据我国的刑法,如果涉事两人是在他人的组织和协助下越境,那组织者也会被判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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